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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非医保用药扣除需企业主动举证 - 宜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宁国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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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1)苏0282民初2694号
审理法院: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9年7月23日11时20分,许国兴驾驶车牌号为皖039××的变型拖拉机,由南向北从环保大道东侧机动车道(该路段为封闭施工路段)行驶至与XZ02线交叉路口直行通过时,与同向左侧周某驾驶车牌号为皖P3××的大型客车右转弯发生碰撞,导致拖拉机车内乘员万某受伤、两车损坏。交警部门认定,许国兴负同等责任,周某负同等责任,万某无责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某公司承保了周某车辆的交强险和100万元商业三者险(含不计免赔)。事故后,万某住院61天,产生医疗费82948.79元;经鉴定,万某构成七级伤残(定残时74周岁),建议误工期180日、护理期90日、营养期90日,鉴定费3060元。保险公司已支付交强险10000元,紫金某公司垫付医疗费42002.52元。万某主张误工损失18000元(按3000元/月计算),但仅提交了4张无盖章、无签字、无原件核对的考勤表。

法院判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某公司赔偿万某129281.76元,返还紫金某公司垫付的42002.52元;同时驳回万某关于误工费等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和鉴定费主要由保险公司承担。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企业别以为交通事故赔偿是“走个过场”,证据没管好,该赔的钱一分都省不了!

  1. 保险公司想扣“非医保用药”?必须拿证据来!
    案例中,保险公司要求医疗费扣除10%的非医保用药,但法院直接驳回。为啥?因为保险公司没提供“哪些药是非医保的”和“替代药品清单”。很多企业(尤其是运输公司、物流公司)以为保险公司会自动处理赔偿,结果自己背锅。风险提示:作为车辆所有者或雇主,您要主动督促保险公司提供完整证据。如果保险公司光说“按惯例扣”,您得要求他们列明细——否则法院只会让企业全额赔!建议:日常管理中,保留事故现场视频、医疗票据原件,并在保险合同里明确约定“非医保用药”的处理规则。

  2. 员工受伤索赔误工费?证据不扎实,一分都别想拿!
    万某主张误工费18000元,只交了4张“三无”考勤表(无盖章、无签字、无原件),法院直接不认。现实中,很多中小企业用口头考勤或手写记录,一出事就“死无对证”。风险提示:员工因公受伤(比如司机、施工人员),企业必须规范管理:

    • 工资条、银行流水每月存档;
    • 考勤表需员工签字+公司盖章,电子打卡要备份;
    • 一旦发生事故,立刻整理收入证明。
      否则,法院会认为“证据不足”,您可能白赔医疗费还拿不到误工补偿!
  3. 第三方垫付医疗费?企业不配合,后续追偿更麻烦!
    紫金某公司垫付了4万多元,法院直接判保险公司从赔偿款里返还。很多企业以为“第三方垫钱是好事”,结果后续被追债时才发现:没签书面协议,连垫付金额都扯皮。风险提示:遇到第三方垫钱(如保险公司、社保机构),必须:

    • 签订书面确认书,写清金额和用途;
    • 保留所有垫付凭证;
    • 在事故处理中主动协调各方,避免“一拖再拖”影响企业信用。

总结一句话:交通事故不是“保险公司的事”,企业必须当“主角”管好证据链! 从考勤记录到医疗票据,从保险条款到第三方协议,每个环节都藏着风险。别等法院判了才后悔——现在就把员工档案电子化、和保险公司签清楚免责条款、事故后24小时内固定证据,这才是真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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