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协议未明确约定保险金转让,企业不能获得意外伤害保险金-当阳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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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18)鄂05民终155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7年5月22日,当阳某来饮料有限公司在中国某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中心支公司为其员工张某清购买大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号为PEIC201742011010000002,保险金为主险(死亡、残疾)100000元/人、附加险(意外医疗)10000元/人、附加险(住院补贴)50元/天(60天为限),该保险于2017年5月23日生效,保险期间为一年。2017年6月12日,张某清在车间发生工伤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2017年6月28日,当阳某来饮料有限公司与陈某、张某1、张某2、张某3签订《工伤死亡赔偿协议书》。
当阳某来饮料有限公司以陈某、张某1、张某2、张某3转让保险金请求权为由,要求中国某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中心支公司给付保险金110850元。在理赔过程中,因陈某、张某1、张某2、张某3不协助当阳某来饮料有限公司办理理赔事宜,中国某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中心支公司拒绝给付保险金。2017年9月28日,当阳公证处出具公证书,证明陈某要求继承张某清的保险金,张某1、张某2、张某3表示放弃对该保险金的继承权。
法院判决当阳某来饮料有限公司败诉,中国某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中心支公司应将110850元保险金支付给陈某,二审维持原判。
三、核心观点及风险提示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企业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后,如果想用保险金抵扣工伤赔偿,必须在赔偿协议中明确约定"保险金请求权转让",不能仅用"放弃各项权利"的笼统表述。
许多企业老板可能会想:"我已经给员工家属赔了工伤款,保险金当然应该归我",但法律可不是这么简单!在这个案例中,当阳某来饮料有限公司与员工家属签了赔偿协议,约定家属"自愿放弃基于工伤死亡所产生的各项权利",但法院认为这不能自动推定家属已经把保险金权利转让给了企业。
为什么呢?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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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和保险金是两码事
工伤赔偿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必须支付的法定责任,而意外伤害保险是企业额外购买的商业保险,两者法律性质完全不同。就像你买了车险,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赔钱给你,但这不影响你还要按法律规定赔偿对方的损失一样。 -
"放弃权利"不等于"转让权利"
协议中写"放弃各项权利",只代表家属不再向企业要更多钱,但没说要把保险金的权利给企业。法律上,权利放弃和权利转让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就像"我不要这块蛋糕"和"我把蛋糕送给你"是两回事。 -
必须明明白白写清楚
法院明确指出:民事权利的放弃或转让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不能想当然认为家属签了工伤协议就自动放弃了保险金权利。就像借钱要写借条一样,保险金转让也必须白纸黑字写清楚。
给企业的实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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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协议时加一句关键话:在工伤赔偿协议中明确写上"乙方(员工家属)同意将就张某清死亡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甲方(企业)"或"乙方承诺配合甲方办理保险理赔手续,保险金归甲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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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用"各项权利"这种模糊词:避免使用"放弃所有权利"、"不再追究任何责任"等笼统表述,要具体到"工伤赔偿相关权利",同时单独说明保险金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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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和保险公司沟通:购买团体意外险时就问清楚理赔流程,特别是当企业想获得保险金时需要哪些手续,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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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家属单独签保险权益转让书:除了工伤赔偿协议外,最好让员工家属单独签署一份《保险金请求权转让协议》,这样更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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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专业人把关:协议起草后最好让法律顾问审核,花几百元咨询费可能避免几万元的损失。
很多企业老板都吃过这个亏:以为赔了工伤款就能拿回保险金,结果发现保险金还是归员工家属。记住,法律只保护"会说话"的权利——你没明确说出来的,法院不会替你想当然。下次签工伤赔偿协议前,多花5分钟把保险金的事写清楚,就能避免"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尴尬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