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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租金会被判付违约金且抗辩理由难成立-和县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和县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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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523民初5457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24年3月12日,浙江某有限公司和县分公司(甲方)与和县某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广告场租协议》,约定甲方将其物业区域租赁给乙方用于广告制作安装。协议约定:合同总金额21万元,分三年支付(第一年7万元应在签约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年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第三年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租赁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违约责任条款明确:乙方逾期付款,经甲方书面催讨15日内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协议签订后,乙方仅于2024年6月1日支付3.5万元。2025年4月13日,甲方通过EMS寄送"限期支付函",要求乙方7个工作日内支付欠款10.5万元。乙方法定代表人某明于4月17日签收后仍未付款,甲方遂于2025年8月21日提起诉讼。
乙方辩称:因部分广告牌未安装、安装不合理导致交通事故需赔偿,要求减免费用。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和县某有限公司支付浙江某有限公司和县分公司租金10.5万元及违约金1.05万元,合计11.55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三、企业如何防范此类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签了合同就必须按约定办事,别拿"我觉得有问题"当挡箭牌

  1. "单方面认为有问题"不能当不付款的理由
    被告声称广告牌安装有问题要扣钱,但法院根本不认账——因为:

    • 合同里没写"出现事故可减免租金";
    • 被告没提供任何证据证明事故与广告牌有关(比如交警报告、维修发票);
    • 付款义务和广告牌质量是两码事,就像你买了手机不能因为"充电慢"就拒付房费。
      企业该怎么做:如果发现对方履约有问题,立即书面沟通并保留证据(拍照、录像、第三方检测报告),千万别自己扣钱!必要时可暂停部分合作,但必须按合同约定流程操作。
  2. 书面催告是追债的"黄金凭证"
    原告赢在关键一步:用EMS寄了"限期支付函",并完整保存了寄送记录和签收回执。这直接证明"已给过改正机会",让10%违约金的主张稳稳被法院支持。
    企业该怎么做:催款必须走书面流程(邮件+邮政EMS),写清"欠款金额、付款期限、后果提示",千万别只发微信或口头催!随手拍个EMS寄送单照片存手机,成本几块钱,关键时刻能省十几万。

  3. 合同条款要像"傻瓜说明书"一样清楚
    本案被告败诉的深层原因:合同里只写了"付多少钱",却没写"什么情况下可以少付或不付"。结果被告说广告牌有问题要扣钱,法院一看——合同没这规矩,只能认账。
    企业该怎么做:签合同时死磕两个细节:

    • 付款条件:写明"验收合格后X日内付款",而不是模糊的"按时付款";
    • 例外情形:比如"若广告牌导致事故,乙方需在3日内提供证据,双方协商减免金额"。
      (小技巧:让对方在合同空白处手写"已知悉全部条款"并签字,避免耍赖说"没看清")

最后提醒:很多企业觉得"打官司费钱费时",其实80%的纠纷源于合同漏洞和证据缺失。就像本案,被告如果当初及时书面沟通广告牌问题,完全可能协商出解决方案,而不是白白多赔1万多元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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