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间以 服务费 名义掩盖高息借款将被认定为真实借贷-郑州民间借贷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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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案号:(2024)豫01民终1485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1年5月25日,河南某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酒店)与荥阳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荥阳某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某酒店将4500万元出借给荥阳某公司,借款期限自2021年5月25日起至2022年5月25日止,借款利率为15%/年。
同日,双方签订《(御栖玖里)项目服务协议》,约定某酒店为荥阳某公司提供服务,荥阳某公司支付服务费。2021年5月26日,双方签订《(御栖玖里)项目服务协议补充协议》,明确约定:双方系基于关联关系之信任签署协议;某酒店不承担服务协议项下任何义务,荥阳某公司无需支付服务费;荥阳某公司以支付服务费的方式向某酒店支付《借款协议》项下的利息,前述款项实际不属于服务费;荥阳某公司支付利息后,某酒店需向其开具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名目为服务费。
2021年5月26日,某酒店向荥阳某公司转账两笔,共计4500万元(一笔备注"借款",一笔备注"款项")。某酒店主张荥阳某公司仅于2021年8月3日支付了647,260.27元利息(摘要为"工程款"),后未再偿还任何本息。
荥阳某公司主张:双方不存在真实借贷关系,该笔款项实为双方配合"倒款"完成业绩考核,借款协议是虚假意思表示。荥阳某公司曾与其他公司签订过类似协议,资金流转形成了闭环。
法院最终判决:荥阳某公司需偿还某酒店借款本金4500万元,并以45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自2021年7月1日起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企业法律风险警示:别让"服务费"变成"利息"的坑
这个案例给我们企业敲响了警钟:企业间想通过"服务费"、"咨询费"等名义掩盖高息借款,法院一眼就能看穿,最终不仅要还本金,还得按约定高息支付利息!
为什么荥阳某公司败得这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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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协议露馅了
他们签了《借款协议》后,又签《服务协议》,结果自己在《补充协议》里白纸黑字写明:"实际是支付利息,服务费名目只是走账"。这等于自己给自己挖坑——法院一看:"你们自己都承认是利息了,还狡辩什么?" -
发票开错成铁证
荥阳某公司让某酒店把"利息"开发票写成"服务费",结果这成了法院认定真实借贷关系的关键证据。记住:只有借贷才会产生"利息",开服务费发票反而坐实了"名为服务、实为借贷"的事实。 -
"倒款"说法没人信
荥阳某公司声称4500万元是"配合倒业绩",但拿不出任何书面约定。法院一针见血指出:如果真是倒业绩,为什么每次"配合费"金额都不同?还动辄上百万?这完全不符合常理!
企业必须避开的3个大坑
坑1:别玩"阴阳合同"游戏
很多企业以为签两份合同(明面服务合同+暗地借款合同)能规避监管,但本案证明:法院会穿透表面看本质。只要资金真实流向是借款,再花哨的包装都会被撕开。
✅ 正确做法:如果是真实服务,必须有真实服务内容和合理对价;如果是借款,老老实实按法律约定利率。
坑2:利率别踩LPR红线
本案15%利率之所以被支持,是因为2021年5月合同签订时,一年期LPR是3.85%,4倍是15.4%,15%刚好没超。但很多企业不知道:
- LPR每月20日更新(2024年2月是3.45%,4倍仅13.8%)
- 约定15%利率在今天已属违法!
✅ 正确做法:签借款合同时,直接写"按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4倍计算",避免因LPR变动导致利率无效。
坑3:资金闭环≠债务消失
荥阳某公司强调资金"形成了闭环流转",但法院根本不买账。因为:
- 闭环是企业内部操作,不影响对外债务
- 备注"借款"的转账记录就是铁证
✅ 正确做法:如果真是资金调拨,务必在协议中明确"无息往来款",并确保所有环节资金用途一致。
给企业的一句大实话
"合同可以编,转账记录和发票骗不了人"。法院看的是资金实质流向+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是表面文字游戏。2023年全国法院处理的类似案件中,超过80%的"服务费变利息"主张都被驳回——企业省小利,可能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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