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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垫付挂靠车辆费用时,务必明确还款细节并保留证据-林州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林州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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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581民初4295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5月26日,林州市某有限公司(甲方)与路某(乙方)签订《车辆挂靠合同书》,约定路某将一辆东风牌车辆挂靠在该公司名下。合同写明:若路某欠公司借款或垫付款项(如保险费、审车费等),车辆所有权和处分权归公司;只有还清欠款后,车辆才归路某所有。
2024年6月12日,因保险资金不足,双方签订《还款协议书》,约定林州市某有限公司为路某垫付保险费12000元,路某以车辆作担保,月息1.5分,须在2024年7月12日前还清。同日,路某出具12000元欠据。
2024年7月5日,路某又因审车费不足,向公司借款4110元并出具欠据。
路某辩称车辆已出售,保险公司退保的6545.44元应从欠款中扣除。公司认可该金额并同意扣除。公司还主动放弃了违约金和利息的追偿要求。

法院判决:路某需向林州市某有限公司返还垫付保险费5454.56元(12000元扣除退保金额6545.44元)、审车费4110元;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主要由路某承担。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要点:从本案学到的3个关键教训

这起案件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日常经营中极易忽略的“小漏洞”。很多老板觉得:“对方签了字,钱总能要回来”,但现实往往事与愿违。结合本案,提醒企业注意以下风险:

1. 垫付款项必须“写清楚、算明白”,避免事后扯皮
本案中,公司为路某垫付保险费时,虽约定了月息1.5分,但未明确说明“若保险公司退保,退保金如何处理”。结果路某主张退保金额应抵扣欠款,公司只能被动接受。更可惜的是,公司原本可主张高额违约金(按LPR四倍计算),却因证据不足或疏忽而主动放弃。
→ 防范建议:

2. 证据链必须完整闭合,一张欠条不够用
公司虽然持有欠据,但因未及时跟踪退保进展,导致6545.44元退保金被扣除。这说明:仅有欠条只是“半截证据”,还需配套的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形成完整链条。
→ 防范建议:

3. 主动放弃权利可能“捡了芝麻丢西瓜”
公司自愿放弃违约金和利息,看似“息事宁人”,实则损失了本可追回的1200多元。很多企业为图省事快速结案,轻易让步,反而助长对方拖延习惯。
→ 防范建议:

总结一句话: 挂靠经营中,企业垫付费用不是“帮忙”,而是高风险债权行为——协议细节决定回款成败,证据完整才能守住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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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案例改编自真实判决,人名及企业名称已按规范匿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