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货物数量确认不明确将导致货款争议-济源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9001民初293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原告济源某上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某有限公司曾于2020年签订一份《某购销合同》(合同未载明签订日期),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供应级配碎石2000m³,单价250元,总计50万元,合同签订之日支付货款,供货时间为2020年7月,交付地点为济源某项目项目部。
本案审理中,双方当事人均认可原告实际供货量超出2000m³,被告已支付原告石料款1771520元,双方对原告实际供货总量存在争议。
2023年10月份,张某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独资股东张某某曾以个人名义起诉范某乙、郎某,诉称范某乙借用某甲公司资质与某公司签订一份承包合同,范某乙承诺与张某某、范某甲三人合伙,指使张某某于2020年10月24日、2021年1月28日向范某乙妻子转账共计31万元,工程结束后,范某乙不承认与张某某是合伙关系,诉请范某乙夫妻返还张某某31万元。范某乙辩称2020年7月张某某公司与某甲公司签订向北环部队工地供应石子和租赁机械的合同,范某乙借用某甲公司的资质,张某某所付31万元是张某某委托范某乙找石子运输车辆及机械车辆并代张某某支付的运费和机械费用。该案审理中,范某乙提供了张某某供应830车级配碎石的过磅单(显示日期、车号,"净重"栏显示几车,不显示具体重量)。该案中,张某某称其仅供应石子,某甲公司还欠其石子款119万元。后原告申请撤诉,法院裁定予以准许。
2024年9月份,张某某公司起诉某甲公司、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诉称:2020年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将其承接的济源某项目基坑换填II标段发包给了某甲公司,某甲公司将该项目整体转包给了张某某公司,尚欠张某某公司工程款1154965.4元。某甲公司辩称与张某某公司之间存在石料买卖合同关系,不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某甲公司没有将该工程进行转包或分包,而是实际履行,范某乙具体负责,某甲公司和范某乙不存在借用资质关系。后原告申请撤诉,法院裁定予以准许。
范某乙在相关案件中陈述,2020年7月张某某公司与某甲公司签订往北环部队工地供应石子的合同,张某某供应830车级配碎石,并提供了相应过磅单。故应认定原告向被告供应了830车级配碎石。该830车货物过磅单仅载明车数,未载明货物重量或方量。
法院判决结果:被告河南某有限公司需支付原告济源某上有限公司货款1154965.4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在买卖交易中普遍存在的致命问题:货物数量确认方式不明确。原告能证明送了830车石子,但因为过磅单上只写了"830车",没写每车多重、总共多少方,导致法院无法准确计算货款。最后法院只能"猜"出一个数字(115万多元),而不是按照原告主张的171万多元判决。
对企业老板来说,这个案例敲响了三记警钟:
第一记警钟:合同不能"大概齐"
很多老板签合同时只写"供应石子2000方,单价250元",觉得这样就够了。但本案中,实际供货量远超2000方,却没约定超量部分怎么算。更严重的是,合同里没写清楚"1方石子等于多少吨"、"怎么称重"、"由谁确认重量"。结果货送到后,司机说"刚开始过磅,后来就不称了",双方各执一词,法院也很难判断。
正确做法: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约定:
- 货物计量单位(是按吨、按方还是按车?)
- 验收标准(谁负责称重?用什么设备?误差范围多大?)
- 签收流程(送货单必须双方签字,注明具体数量)
- 超量处理规则(超过合同量怎么计价?)
第二记警钟:送货单是"黄金证据"
本案中,过磅单只写了"830车",没写重量,等于白纸一张。如果当时每车都过磅并由被告员工签字确认,就不会有这场官司。很多企业觉得"都是熟人,打个电话就行",结果发生纠纷时,连对方欠多少钱都说不清楚。
正确做法:
- 每次送货必须让客户签收送货单
- 送货单上明确写清: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具体数字,不是"几车")
- 数量要注明计量单位(如"35.6吨/车×830车=29548吨")
- 保留好原始单据至少5年(诉讼时效通常3年,但最好多存2年)
第三记警钟:别把"官司"当"游戏"
原告公司之前两次起诉又撤诉,一会儿说这是"建设工程分包",一会儿又说这是"买卖合同",搞得法院都烦了。虽然这次没被认定为"滥诉",但浪费了大量时间和律师费。企业维权要讲策略,不能今天换这个理由,明天换那个理由。
正确做法:
- 发生纠纷先对账,别急着打官司
- 如果必须诉讼,提前咨询专业律师,确定最有利的诉讼策略
- 同一事实别反复起诉,避免被法院认定为"滥用诉权"
给企业老板的实用建议:
- 小合同也要认真签:哪怕只是一车货,也最好有简易书面确认
- "签字"比"微信"更保险: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伪造,但手写签字很难否认
- 每季度对一次账:发现欠款及时沟通,别等过了3年诉讼时效才想起要钱
- 遇到纠纷先看合同:合同里约定清楚了,90%的争议都能避免
很多企业觉得"请律师太贵",结果因为一份漏洞百出的合同,最后花几十万打官司。其实预防性法律服务比事后补救便宜得多——就像给车买保险,平时花小钱,出事时保大钱。
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于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我们的法律顾问服务不仅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更能帮助企业从源头上避免类似本案的纠纷。我们理解企业老板的顾虑,特别推出"先试用满意后付款"服务模式,让您真正体验到专业法律服务的价值后再决定是否长期合作。别等到货款要不回来才想起法律的重要性,提前做好风险防范,才是企业稳健发展的长久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