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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无资质贴现票据行为无效,票据权利不受保护-黄石票据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黄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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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票据纠纷
案号:(2025)鄂0205民初78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1月17日,黄石某科技公司作为出票人向陕西某建设公司开具票据号码为231352****0230117457405162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据金额为50万元,票据到期日为2023年7月17日,承兑人为陕西某建设公司,本商票是用于甲乙双方的借款关系进行质押担保。马鞍山某建材公司持有的上述票据由陕西某建设公司、江门某实业公司、深圳某实业公司、深圳某贸易公司、重庆某机械设备公司、芜湖某金属材料公司连续背书得来。案涉商票在原告出票后,票面金额被大幅压低后迅速对外贩卖,在芜湖某金属材料公司与马鞍山某建材公司之间以"抵债"形式背书转让,这些票据前后手之间均不存在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法院判决确认马鞍山某建材公司持有该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行为无效,且不享有该票据的票据权利,案件受理费200元由马鞍山某建材公司负担。

三、核心观点与法律风险防范

这张50万元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经过多家公司"手递手"转卖,最终却成了"废纸"一张!为什么呢?因为马鞍山某建材公司作为普通企业,没有银行那样的贴现资质,却参与了票据"倒卖",法院认定它不享有票据权利。

什么是"民间贴现"?简单说就是"票据倒爷"行为:企业A把票据以低于面值的价格卖给企业B(比如50万的票48万卖),企业B再以49万卖给企业C,如此层层转卖赚差价。这种行为在中小企业中很常见,但却是违法的!

票据法规定得很清楚:只有银行等金融机构才能做贴现业务。普通企业既没有这个资质,也没有监管,一旦出问题,"钱票两空"是常态。在这个案例中:

  1. 黄石某科技公司本是把票据质押给陕西某建设公司借款,约定不能转让
  2. 但陕西某建设公司却把票据低价转卖,还被公安机关以合同诈骗立案
  3. 票据经过6手"倒卖",每家公司之间都没有真实交易,纯粹是"炒票"
  4. 马鞍山某建材公司自以为"捡便宜"拿到票据,最后却竹篮打水一场空

给企业的3个实用风险防范建议

1. 别当"票据倒爷",更别找"票据倒爷"
企业如果缺钱想提前变现票据,必须通过银行等正规渠道贴现。千万不要为了省点手续费,把票据卖给没有资质的中间商。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看似"高收益"的背后往往是陷阱!

2. 每次背书都要有"真买卖"
票据法要求:每一次转让都必须有真实交易或债务关系支撑。比如你卖给客户一批货,客户用票据支付,这是合法的;但如果你纯粹为了"倒票"而背书,没有真实业务,一旦发生纠纷,法院会认定你不是"善意持票人",不保护你的权利。

3. 质押票据要"锁死",别让对方乱动
如果你把票据质押给别人借款(如本案),一定要在协议中写明:"质押期间不得转让票据",并约定高额违约金。最好定期在中国票据交易系统查询票据状态,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法律措施。

特别提醒:现在很多"理财公司"打着"高息票据理财"旗号,诱导企业把票据交给他们"代管",实际上是在进行非法贴现。等你发现票据被多次转卖时,往往已经人去楼空,追讨无门!

票据本是企业融资的好工具,但用不好就会变成"定时炸弹"。建议企业建立票据管理台账,对每张票据的来源、去向、背书情况都要登记清楚;财务人员要定期学习票据法规;重大票据业务务必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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