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拖延审计不能成为拖欠货款的借口-荆门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荆门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802民初197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8年11月18日,湖北某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向荆门某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确认其为沙洋县官垱镇高桥社区智能化系统设备及安装项目的中标方,成交金额60.88万元。

2019年5月9日,沙洋官垱某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甲方)与荆门某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签订《设备购置及安装合同》,约定:

2019年9月9日,项目验收合格,双方签字确认"数量清点无误,系统运行正常"。但甲方直到2019年11月28日才支付首付款426,160元(逾期78天)。此后,乙方多次催款:

甲方抗辩理由:

  1. 乙方"恶意低价竞标导致设备质量差",2023年花费72,450元维修费应从尾款扣除;
  2. "审计未完成不能付款";
  3. "被沙洋县某丁公司收购,财务移交中,只允许发工资"。

法院判决结果

  1. 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尾款157,839.65元及违约金:
    • 首付款逾期违约金7,547.41元;
    • 尾款违约金以157,839.6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2875%自2022年5月8日起算至付清日;
  2. 驳回甲方关于"扣维修费"和"不付违约金"的主张;
  3. 甲方承担大部分诉讼费(3,521.54元)。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三大法律风险

风险一:把"等审计"当挡箭牌,拖延付款必吃大亏
本案中,甲方声称"要等审计完成才能付款",但法院发现:

风险二:质保期后甩锅质量问题?法院不认账!
甲方主张2023年花了7万多元维修设备,要求从尾款中扣除。但法院发现:

风险三:公司被收购=不用还债?想得美!
甲方辩称"被沙洋县某丁公司收购,财务移交中,只发工资不付款"。但法院一针见血:

"企业并购非法定免责事由,内部限制不得对抗债权人!"
合同义务不会因公司股权变更而消失,新股东必须承接原有债务。
给企业的提醒

  • 买卖双方都要注意:公司改名、合并、被收购,都不影响合同继续履行;
  • 卖方遇到类似情况,可直接向新公司主张权利;
  • 买方切勿听信"财务移交暂停付款"等借口,否则可能背上高额违约金。

额外注意:违约金不是越高越好
本案中,合同约定违约金日息1.5%(年化547.5%),但法院认为过高,直接调低至年利率8.2875%。
启示

企业如何避免踩坑?

  1. 合同写清楚:付款节点、审计时限、质保期起止日必须具体到日;
  2. 过程留证据:催款用短信/邮件(保留记录),验收及时签字;
  3. 问题早解决: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内书面提出,避免拖延。

征和律师事务所企业护航服务
作为专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团队,我们提供"先试用、满意后付款"的法律顾问服务,用实战经验帮您:
✅ 审查合同漏洞,避免"文字陷阱";
✅ 指导催款技巧,降低坏账风险;
✅ 提供极高的性价比——小企业也能享受大所级专业支持。
(服务详情请关注官方渠道,无隐形收费,真正为企业降本增效!)

本文提示:2026年企业账款清欠专项行动已启动,拖延付款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建议企业立即自查合同条款,防范"隐形雷区"。
注:本文案例已做匿名化处理,核心规则适用于全国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