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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平台未充分提示保险免责条款被判担责-沙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荆门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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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0822民初61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沙洋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12月21日晚上9点10分左右,秦某无证驾驶一辆没有牌照的"九号牌"电动二轮车,在沙洋县汉津大道与荷花大道交叉路口转弯时越过实线,与王某兰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导致王某兰受伤、两车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秦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王某兰无责任。王某兰在医院住了15天,诊断出右桡骨远端骨折等多处伤情。

原来,秦某是荆门市某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灯科技公司")的外卖骑手,当天正在送美团外卖订单。某灯科技公司作为平台方,为秦某在某乙财险重庆分公司投保了雇主责任保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但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却说某些赔偿项目不在保险范围内。

法院查明,秦某与某灯科技公司签订了外卖配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负责派单、提供业务培训、每月结算报酬;秦某要接受公司监管,如不上线或不接单,公司会打电话催促,工资由公司核算后通过美团平台发放。事故发生时,秦某确实在执行送餐任务。

法院最终判决:某乙财险重庆分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王某兰31001.20元,驳回王某兰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如何防范此类法律风险

这个案例给企业,特别是平台型、外卖配送类企业敲响了警钟。表面上看是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但背后隐藏着企业用工关系认定和保险条款管理两大风险点,我们逐条分析:

1. 别让"合作关系"变成"雇佣关系"

某灯科技公司辩称与骑手是"承揽关系"(类似于临时合作),但法院却认定为"雇佣关系"。为什么?因为法院发现:

很多企业以为用"合作协议"就能规避劳动关系责任,但法院看的是"实际怎么做的",而不是"合同怎么写的"。如果你的骑手:

✓ 要按时上线打卡
✓ 接单不及时会被处罚
✓ 工资由你制定标准
✓ 你给他买的是"雇主责任险"

那法院很可能认定你们是雇佣关系,一旦骑手出事,你就要承担雇主责任!

企业防范建议:

2. 保险不是买了就万事大吉

某乙财险公司拒赔部分费用,理由是保险单"特别约定"里写了:只赔医疗费、误工费和财产损失,不赔营养费、交通费等。但法院却说这条"不生效"!为什么?

因为保险公司无法证明:在网签保单时,他们向企业清楚解释过这些限制条款。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必须对免责条款"重点提示并明确说明",否则这些条款就是废纸!

现在很多企业通过APP一键投保,觉得方便又省事,却不知道:如果保险公司没在投保过程中用弹窗、语音、视频等方式特别强调免责条款,事后出险时,这些免责条款很可能被法院认定无效。

企业防范建议:

3. 骑手无证驾驶,平台也要"背锅"

本案中,秦某是无证驾驶(交警认定他的电动车属于机动车),按理说他应该自己承担主要责任。但因为他在送餐途中,法院仍判决由平台公司(通过保险公司)赔偿全部损失。

现在很多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但骑手普遍没有驾驶证。企业如果放任这种情况:

✓ 骑手无证驾驶不管理
✓ 车辆无牌照不上心
✓ 不买交强险和商业险

一旦出事,企业将面临全额赔偿风险,因为法律认为:你作为平台方,有义务确保骑手合规上路。

企业防范建议:

企业法律风险无小事,专业顾问助您防患未然

这个沙洋县的案例告诉我们:企业买保险不是"一买了之",用工关系不能"一纸了之"。看似简单的外卖配送业务,背后隐藏着多重法律陷阱。很多企业以为签了"合作协议"就能规避责任,买了保险就能高枕无忧,却不知道实际操作中的小细节,可能让这些"防护网"形同虚设。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们经常看到企业因忽视这些细节而付出高额代价。一份看似规范的合同,可能因为实际操作不符而失效;一份精心选购的保险,可能因为投保流程瑕疵而拒赔。

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于为企业提供专业、实用的法律顾问服务。我们的服务不是高高在上的"法律说教",而是贴合企业实际需求的"风险防火墙":

企业经营中,您是否也遇到过类似困惑:合作协议到底该怎么签才有效?保险买了却拒赔怎么办?用工关系如何规范管理?与其事后补救,不如提前防范。让专业法律顾问成为您企业发展的"安全带",走得再快也不怕翻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