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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车辆司机与被挂靠公司不必然构成劳动关系-荆门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荆门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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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5)鄂0802民初304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0年8月31日,杨某(甲方)与荆门某甲有限公司(乙方)签订《车辆挂靠合同》,约定将XXX、鄂HC6、鄂HC9挂靠于某甲公司名下,且甲方车辆登记不变,车辆所有权仍属甲方,挂靠期间为2020年8月31日至2023年8月30日。
2022年3月30日,某甲公司(甲方)与文某(乙方)签订《驾驶员聘用合同》,约定甲方聘用乙方为XXX营运车辆驾驶员,聘用期限为12月,自2022年3月30日起至2023年3月29日止。
2017年6月至2024年2月,杨某、邓某向文某发放工资,杨某、邓某、曾某通过微信对文某进行工作安排。
另查明,XXX、H0L727重型半挂牵引车均登记在某甲公司名下,注册日期均为2018年8月1日。2018年7月25日,荆门市某甲有限公司出具一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某甲公司,发动机号码为J2026801、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码为LGAG4DY38J3026450,对应为X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
还查明,(2024)鄂0802民初3597号原告文某与被告荆门市某乙有限公司、第三人邓某劳动争议一案,文某诉请包括确认其与荆门市某乙有限公司在2017年3月至2024年2月存在劳动关系。荆门市某乙有限公司在该案中提交了杨某与某甲公司签订的《车辆挂靠合同》及杨某出具的证明,文某对于杨某出具的证明的真实性无异议,对《车辆挂靠合同》的真实性提出异议。该案判决作出后,文某不服上诉至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认为一审采纳《车辆挂靠合同》并无不当。同时,文某在二审中认可其驾驶的XXX车辆行车证登记的所有权人系某乙公司。
2025年7月8日,文某向荆门市东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其与某甲公司在2018年8月1日至2024年2月28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理由为“车主杨某将车辆挂靠在某甲公司处从事运输”。
文某在(2024)鄂0802民初3597号案件庭审中陈述:“是杨某把这个合同(驾驶员聘用合同)拿过来让我签的,我问杨某对我们有没有影响,他说没有,因为物流公司为了应付检查。”“(工资收入)是与范某谈的,底薪3000、提成是托一趟13%左右。当时没有说到社保,个税也没有缴纳过。”某甲公司在本案中认可该《驾驶员聘用合同》系用于应付交通检查。
杨某出具证明载:“本人是XXX、XXX、XXX油罐车的实际所有人,分别挂靠在荆门某甲有限公司及荆门市某丙有限公司从事危化品运输业务,并雇佣文某、李某二人作为司机。”

法院判决结果
确认荆门某甲有限公司与文某在2018年8月1日至2024年2月28日期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三、企业如何防范此类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常见的“大坑”:挂靠经营时,千万别为了应付检查乱签合同!

为什么公司赢了官司?关键在三点

  1. 合同是“假”的,风险却是“真”的
    公司和司机签了《驾驶员聘用合同》,但双方都承认这只是“为了应付交通检查”。司机日常由实际车主杨某发工资、安排活儿,公司既不管人也不付钱。法院一看就明白:合同是假的,劳动关系自然不成立。
    企业教训:千万别图省事签“假合同”!尤其是运输、物流等行业,交通部门要求司机和公司签合同,但实际车主才是老板。如果硬要签,必须在合同里写明“本合同仅用于行业备案,实际管理及薪酬由车主负责”,并让车主签字确认。否则,一旦司机告你“没签合同要双倍工资”,你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2. “挂靠”不等于“当老板”
    车虽然登记在公司名下,但法院认定车主杨某才是司机的真正雇主。公司只负责车辆资质管理(比如年检、保险),并不直接指挥司机干活。劳动关系的核心是“谁管人、谁发钱”,公司没这两样,自然不算雇佣关系。
    企业教训:挂靠经营时,务必做到“三个分开”:

    • 工资分开:让车主用自己的账户发工资,别用公司账户转账;
    • 管理分开:工作安排、考勤记录全部由车主负责,公司只管车辆安全合规;
    • 证据留痕:保存好车主支付工资的记录、管理司机的聊天记录(比如微信工作群),证明公司不插手具体用工。
  3. 司机“反水”怎么办?
    文某先在别的案子中承认车辆是挂靠的,后来又反悔说公司是雇主。但法院认为:你之前都签字认可挂靠事实了,现在又改口,没新证据别想推翻!
    企业教训

    • 和车主签挂靠合同时,必须写明“车辆实际由车主自主经营,司机由车主招聘管理,公司不承担用工责任”;
    • 要求车主定期提供司机工资发放凭证(比如银行流水),避免司机事后“装傻”说公司欠薪。

总结一句话:挂靠不是“甩锅”工具!企业如果只挂名不管理,却乱签合同、混发工资,就可能被当成“背锅侠”赔钱。尤其是运输、网约车等行业,务必规范操作——该车主管的,公司别伸手;该留证据的,一步别偷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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