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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人事高管无法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咸宁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咸宁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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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5)鄂12民终193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6月2日,咸宁某医院有限公司监事陈某乙邀请黄某到医院就职并发送微信"医院已正式更名,希望你的加盟"。2024年7月1日,陈某乙向黄某发送微信"副院长,分管外科、营销。工资15000底薪加提成",黄某回复"按业绩提成,医院有没有方案,目前医院收入不是很高,我需要一段时间营销过渡时间,这个时间我需要保底收入"。2024年8月22日,黄某向陈某乙发送微信"所以个人工资要求每个月保底3万,保一年底薪15000元+提成(市场业务来所有患者3%+科室收入5%)",陈某乙回复"这些都没有任何问题"。2024年9月9日,黄某入职咸宁某医院有限公司担任副院长职务,其主要工作职责是主管医院市场部、分管办公室及人事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黄某入职期间,医院按照每月15000元发放工资。2025年1月17日,黄某与医院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约定双方于2025年1月17日解除劳动合同。

法院判决结果:一审和二审均判决咸宁某医院有限公司向黄某支付工资差额60000元,但驳回了黄某要求医院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9万元的诉讼请求。

三、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关键提示

这个案例看似是简单的"工资没发够"纠纷,实则暗藏企业用工的重大风险点。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用大白话帮您捋清三个关键风险及防范措施:

第一,微信聊天别当儿戏,一句承诺就是铁证!
黄某能拿到6万元工资差额,全靠和医院监事的微信聊天记录。陈某乙一句"这些都没有任何问题",就让法院认定月薪3万元有效。很多老板以为"口头说说不算数",大错特错!现在法官把微信对话当"电子劳动合同"看。
企业怎么做

第二,分管人事的高管=自断双倍工资"护身符"!
黄某败诉的核心原因是他自己分管人事工作,仲裁时证人徐某(办公室主任)明确说:"我找他签合同,他说工资不符不签"。法院认为:你管人事却不签合同,等于自己挖坑跳!
企业怎么做

第三,"无争议"离职协议≠万能挡箭牌!
医院以为签了"双方无任何争议"的离职协议就万事大吉,但法院照样支持工资差额。因为《劳动法》规定工资必须足额支付,这是法律强制红线,协议不能凌驾法律!
企业怎么做

血泪教训总结
这个案子最危险的信号是——企业以为"高管懂法就会主动签合同",结果反被利用。咸宁这家医院如果做到两点就能避免损失:1. 给黄某发《岗位说明书》写清"不负责人事工作";2. 入职满1个月就书面催签合同。看似简单的动作,能省下9万块赔偿金!

四、征和律所专业护航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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