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工留薪期工资必须全额支付,企业不能用返岗工资抵扣-赤壁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9 赤壁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4)鄂1281民初423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4年3月1日,李某入职赤壁某线业有限公司从事并条挡车工,当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资按计件另加全勤奖励及其他福利等组成,赤壁某线业有限公司未为李某缴纳社会保险费。2022年9月16日,李某在车间工作时不慎受伤,经咸宁市中心医院治疗5天,诊断为左手小指皮肤脱套伤伴血管神经甲床损伤,医疗费由赤壁某线业有限公司支付。李某休息期间,赤壁某线业有限公司电话联系李某,称工作岗位需要,要求李某上班,李某于2022年11月1日返岗。李某说明自己的伤未愈,要求公司一个月时间另找他人接替她的岗位,要求一个月后离职。2022年11月30日李某办理离职手续,赤壁某线业有限公司提供《员工离职申请表》,载明“申请日期2022年10月31日,预计离职日期2022年11月30日”。李某伤后赤壁某线业有限公司支付李某10月份生活费931元,11月份工资4608元。李某受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4636元。2022年11月14日,李某向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于2023年2月22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李某的伤为工伤。2023年12月29日,咸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李某的伤情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结论为无等级,停工留薪期为四个月,自2022年9月17日至2023年1月16日。2024年1月26日,李某向赤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赤壁某线业有限公司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费用。仲裁委员会裁决赤壁某线业有限公司向李某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17213元。赤壁某线业有限公司不服仲裁结果,向法院起诉,要求不予支付该工资。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赤壁某线业有限公司必须支付李某停工留薪期工资17213元,并驳回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公司不仅要付钱,还得承担案件受理费。

三、案例的核心观点及企业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的核心观点是:员工工伤后,停工留薪期工资是“保命钱”,企业必须全额支付,哪怕员工在停工期间返岗上班,也不能用已发的工资抵扣这部分钱。 很多企业老板可能会想:“员工都回来干活了,我按实际出勤给了工资,为什么还要额外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但法院明确说了,停工留薪期工资不是普通工资,而是国家给工伤员工的“康复保障金”。它就像工伤保险的一部分,员工躺着休息也能拿,不需要实际干活。而企业按出勤发的工资,是员工干活的“辛苦钱”,两者性质完全不同,不能混为一谈。

对企业来说,这个案例暴露了三大常见风险点,务必警惕:

  1. 别把“停工留薪期工资”当普通工资处理:停工留薪期工资必须按员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全额支付(本案中是4636元/月),不能打折、不能扣减。即使员工像李某一样,带伤提前返岗工作了一个月,企业已发的当月工资(4608元)也不能用来抵扣停工留薪期工资。否则,企业不仅得补足差额,还得额外付钱(本案中公司本应支付18544元,已付931元,还欠17613元,但员工只要了17213元,法院就支持了)。

  2. 别指望“离职协议”能甩锅:本案中,公司拿出李某的离职申请表,上面写着“双方无其他争议”,以为能免责。但法院根本不认——因为工伤待遇是法定权利,员工自己签了字也不能放弃。企业如果遇到员工工伤后离职,千万别以为签个“无争议”协议就万事大吉,该付的钱一分不能少。

  3. 没缴工伤保险?赔钱是小事,吃官司是常事:本案公司没给员工交工伤保险,结果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全得自己扛。如果依法参保,这些钱本该由工伤保险基金出,企业几乎不用掏腰包。现实中,不少小企业为省钱不缴社保,一旦出事,轻则像本案赔几万块,重则可能面临员工索赔十几万甚至几十万(比如伤残补助金)。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记住:工伤待遇不是企业“施舍”,而是法律硬性要求。省小钱可能赔大钱,守规矩才是真省钱!企业主们多花10分钟学学《工伤保险条例》,比事后打官司划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