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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使用他人商标作搜索关键词构成侵权-通城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赤壁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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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案号:(2022)鄂1222知民初14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通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第51574015号"花榕稻"商标注册人为山东雅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为第43类:餐厅;备办宴席;外卖餐馆;流动饮食供应;出租椅子、桌子、桌布和玻璃器皿;日间托儿所(看孩子);会议室出租;餐馆;饭店;动物寄养(截止)。有效期自2021年8月7日至2031年8月6日。2021年9月20日,山东雅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上述商标转让给周某。

"花榕稻"烤鱼在全国开设多家门店,花榕稻签约黄海冰为代言人进行广告宣传,通过多年经营宣传报道,"花榕稻"烤鱼享有一定经营规模及市场知名度。

近期,周某发现赤壁某杰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百度搜索引擎中把"花榕稻"设置为搜索推广的关键词。周某为了保全证据,2022年8月16日,申请人通过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签发的《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保存了相关电子数据。认证证明,在百度浏览器搜索栏中搜索"花榕稻",查询结果显示有标题为"花榕稻烤鱼加盟总部全国连锁加盟-官宣网址",上述内容的下方有"赤壁某杰教育科技"、"广告"字样,链接地址为qianhu.wejianzhan.com。点击链接进入后页面,产品展示名称为"青麻椒烤鱼"。涉案网页域名wejianzhan.com的ICP备案号系"琼I**备19001825号-6",备案主体系海南某讯科技有限公司。

法院判决结果:赤壁某杰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周某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5000元,驳回周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如何防范关键词推广中的商标侵权风险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给广大企业敲响了警钟:在互联网营销中,擅自将他人商标设置为搜索关键词,即使没有在网站页面上直接使用,也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很多企业老板可能觉得:"我只是在后台设置了一个关键词,又没在网站上写'花榕稻',怎么会侵权呢?"但法院认为,当消费者在百度搜索"花榕稻"时,看到"花榕稻烤鱼加盟总部"这样的广告标题,会误以为这是"花榕稻"品牌的官方加盟渠道,从而产生混淆。这种"搭便车"行为,本质上是在利用他人商标的知名度吸引流量,为自己的竞争产品谋利,侵犯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没有判决海南某讯科技和北京某度网讯科技承担责任,因为他们证明了:关键词是客户自己设置的,他们只是提供技术服务,而且在接到投诉后及时下架了链接。这说明,网络平台如果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一般不会"背锅"。

对企业的重要提示:

  1. 关键词不是"随便用":在做百度推广时,不要图省事直接用竞争对手的商标作关键词。即使你的业务与他们类似,也应创造自己的品牌关键词。

  2. 推广内容要"名实相符":如果你推广的是"青麻椒烤鱼",广告标题就应真实反映这一点,不要写成"花榕稻烤鱼加盟",这会让消费者产生错误联想。

  3. 建站服务商也要留心:如果你是像海南某讯这样的建站服务商,一定要在协议中明确告知客户不能侵权,并建立投诉处理机制。一旦接到侵权通知,立即下架相关内容,这样可以避免"连坐"。

  4. 商标要"真使用":本案中,原告因未能充分证明"花榕稻"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导致索赔金额大幅降低(从30万降到5000元)。企业注册了商标后,一定要真实使用并保留证据,否则维权时会很被动。

  5. 取证要"及时有效":周某通过时间戳固定证据的做法值得学习。企业发现侵权时,应第一时间通过可信时间戳、公证等方式取证,这些电子证据现在法院都认可。

一句话总结:网络营销不是法外之地,关键词设置也需"名正言顺"。 企业开展推广活动前,最好请专业人员审核推广内容,避免因小失大。毕竟,5000元的赔偿虽不多,但诉讼消耗的时间和精力,以及可能造成的品牌负面影响,才是企业真正难以承受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