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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能以第三方原因拖欠员工工资 - 松滋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松滋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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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案号:(2022)鄂1087民初110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1年11月4日,张某入职松滋某捷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从事房屋销售岗位,报酬计算方式为底薪加销售提成。2022年1月30日,松滋某捷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工作群(群名为居然之家喜报群),向包括张某在内所有员工,发送了一份《通告》,通知从1月27日解散销售团队,1月份补助金及12月份佣金需待松滋某捷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年后与鑫山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面谈完毕后,并达成结算条件,再安排发放给员工。

松滋某捷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称,因开发商(松滋鑫山置业有限公司)内部债务纠纷原因,经常有民工或供货商来居然之家营销中心要债(含断水、停电、锁大门情况),导致不能给松滋某捷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故在2021年1月27日发出解散团队通知(已经到过年期间),员工考勤情况待核实,不能按整月计算;鉴于开发公司自身原因,经常有民工到售楼部闹事(停水断电、锁大门),另开发公司财务因上述原因,经常不在(躲债),故员工的销售回款情况没法核实,提成情况待核实。

法院认定:张某提交了2021年12月16日签订的《案场置业顾问薪资标准》及由秦某签字捺印的下欠工资证明,松滋某捷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秦某签字捺印的下欠工资证明予以认可。张某提供了与曾某的微信截图,但微信截图没有提供正式的书面签字文件,无法证明系最终确认的提成数据,法院不予认可。

法院判决结果:松滋某捷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张某工资4000元;驳回张某要求支付1516元销售提成的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企业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道理:企业不能拿"开发商欠我们钱"、"外面有人闹事"这类外部原因当借口,来拖欠员工工资。就像你不能因为客户没给你结账,就拒绝付你员工的工资一样,这是行不通的。

法院在这个案子里讲得很清楚:张某的4000元底薪必须支付,因为公司没证据证明她1月份没正常上班。但1516元的销售提成没支持,因为张某只有微信截图,没有正式签字确认的提成单。这一得一失,正好给了我们企业两个关键提醒:

首先,别把"外面的问题"当成拖欠工资的理由。本案中,松滋某捷公司说开发商欠钱、有人来闹事,所以发不出工资。但法院不买账!《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必须按时发,不能"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企业跟开发商的纠纷,是企业自己的事,不能让员工来承担后果。就像你开餐馆,不能因为供应商没按时送菜,就扣服务员的工资。

其次,提成等浮动工资必须"白纸黑字"确认。很多企业喜欢用微信发个表格就算数,但法院说了:这种没有双方签字的电子记录,在打官司时很难被认可。本案中张某的提成就因为缺少正式签字文件而没被支持。所以,企业要特别注意:提成、奖金这类非固定收入,一定要有员工签字确认的书面凭证,光靠微信、邮件是不够保险的。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1. 工资发放要"雷打不动":即使企业暂时困难,也要优先保障员工基本工资。可以和员工协商分期支付,但不能直接不发。记住,拖欠工资不仅是违约,还可能被劳动监察部门处罚。

  2. 考勤记录要"有迹可循":使用电子打卡系统或纸质签到表,保留至少两年。如果员工缺勤,要有明确记录和员工签字确认,不能只说"考勤待核实"。

  3. 提成制度要"明明白白":制定清晰的提成计算规则,在劳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写清楚。每次核算提成后,制作书面确认单,让员工签字。不要图省事只发个微信截图。

  4. 遇到问题要"及时沟通":像本案中公司因开发商问题要解散团队,应该提前和员工协商,而不是发个通告就完事。可以召开员工会议说明情况,制定过渡方案,避免矛盾激化。

  5. 证据保存要"完整规范":工资条、考勤表、提成确认单等材料,至少保存两年。电子证据要定期备份,重要沟通尽量通过正式渠道进行。

企业经营难免会遇到各种困难,但保障员工工资是底线。这个松滋的案例告诉我们:再难的理由,在法律面前也站不住脚。企业应该把员工工资当作"优先支付项",而不是"可商量项"。只有尊重员工的劳动成果,企业才能走得更稳、更远。记住,一个好企业,首先是一个能按时发工资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