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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经营企业需对交通事故间接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松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0 松滋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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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1)鄂1087民初215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事实:2021年1月11日22时57分许,乐某驾驶车牌号为鄂E4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在台小线1433公里+100米路段时,被张某武驾驶的车牌号为鄂D0的重型自卸货车碰撞,导致乐某受伤,两车受损。乐某花去施救费6100元。2021年1月14日,松滋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张某武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乐某无责任。乐某受伤后到医院治疗,诊断为左足第4跖骨基底部骨折,建议全休3月,花去门诊医疗费1053.03元。经鉴定,乐某的误工时间为90日,护理时间为30日;其车辆停运损失为127587.14元;车辆维修损失为106071元。张某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E;肇事车辆鄂D0****重型自卸货车的登记所有权人为荆州某货运公司,实际所有权人为张某武,张某武将该车辆挂靠在荆州某货运公司名下经营,并以该公司名义在中国某财险松滋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责任限额为10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

法院判决结果:中国某财险松滋支公司赔偿乐某经济损失128231.85元;荆州某货运公司、张某武共同赔偿乐某经济损失132587.14元。

三、挂靠经营中的"隐形炸弹":企业必须重视的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表面看是普通的交通事故,但背后藏着让企业"猝不及防"的风险——挂靠经营企业要为事故中的停运损失等间接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很多老板以为挂靠就是"挂个名、收点管理费",出事有保险公司兜底,可现实狠狠打了脸。

关键教训:保险公司不赔的,企业得自己扛!
本案中,保险公司只赔了医疗费、修车费等"直接损失",但高达12万多元的停运损失却被保险公司拒赔。为什么?因为商业保险合同里白纸黑字写着:停运损失属于间接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这部分钱最终由荆州某货运公司(被挂靠企业)和张某武(实际车主)共同承担。企业以为买了100万商业险就高枕无忧,却不知保险有"免赔区",而挂靠企业恰恰要为这些"免赔区"兜底。

企业最容易踩的3个大坑:

  1. "挂名不担责"的幻觉
    很多企业认为"车不是我的,司机不是我的员工,事故跟我无关"。但法院明确指出:挂靠车辆出事故,挂靠企业和实际车主必须一起赔钱(《民法典》第1211条)。荆州某货运公司一句"只是挂名",根本挡不住13万多元的赔偿责任。

  2. 忽视"看不见"的损失
    车主乐某没住院,医疗费才1千多元,但停运损失却高达12万多元!这是因为他开货车跑运输,车子修了3个多月不能跑活,每天损失近2000元。这类"间接损失"往往比修车费更吓人,而保险公司通常不赔,最终落到挂靠企业头上。

  3. 合同漏洞埋雷
    荆州某货运公司承认和张某武是挂靠关系,但拿不出有效协议。当张某武说"货车必须挂靠才能上路"时,企业就默认接受风险,却没在合同里约定"事故损失由车主全额承担"。结果风险全部转嫁到自己身上。

给企业的3条救命锦囊:
给挂靠车辆买"停运险"
普通商业险不赔停运损失,但市面上有专门的"机动车停驶损失险"。别心疼几百元保费,它能避免企业因一次事故赔掉十几万元。就像给房子买火灾险,平时觉得多余,出事时就是救命钱。

签好"免责生死状"
挂靠协议必须写明:

管车比管钱更重要
定期检查挂靠车辆:

最后提醒: 挂靠经营不是"躺赚"生意,而是"躺枪"风险。当你的名字出现在车辆行驶证上,法律就把事故责任"绑"在了你身上。与其事后哭穷,不如事前筑墙——完善合同、购买补充保险、严抓安全管理,才能让挂靠真正成为企业的"利润点"而非"出血点"。记住:法律不保护"我以为",只保护"我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