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须双方确认且欠条确认债务需按时支付-阳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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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222民初446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湖北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阳新县创业大厦楼盘,该楼设计-2+29层。2017年12月8日,阳新县某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水电公司")与湖北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置业公司")签订《水电安装分包合同书》,约定:某水电公司负责该楼盘的水电安装,工程内容包括创业大厦防雷及等电位、接地系统,住宅供水、排污水系统等。合同约定:工程单价为53元/平方米(包工包料);付款方式为某水电公司先垫付至正负零以上10层后,按已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完工后付至总工程款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95%,余5%作为保修金。合同签订后,某水电公司组织施工,后因某置业公司资金周转问题,工程在施工至8层后整体停工。2021年重新开工完成主体工程,某置业公司提出更改原合同的付款方式,某水电公司不同意,双方协商解除了合同,并对前期施工部分进行结算,确认工程款为257000元。某置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于2021年10月11日向某水电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迁出具欠条,载明"今欠到杨某迁工程款257000元整,2022年1月22日之前偿还"。欠条到期后,李某和某置业公司分文未付。另查明,某置业公司系自然人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李某。
法院判决:湖北某置业有限公司和李某需在判决生效后3日内向某水电公司支付工程款257000元及利息(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22年1月23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并承担案件受理费5155元;驳回某水电公司要求按LPR四倍计算利息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合同变更和债务确认的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企业变更合同条款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并保留证据,否则即使项目停工也要按约定付款;用欠条确认债务后必须按时履行,否则要多付利息。
很多企业负责人可能觉得:"工程都停工了,合同不作数了吧?""对方同意改付款方式了,口头说说就行。"但这个案例恰恰暴露了两个致命误区:
误区一:合同变更不签书面协议,以为口头说说就能改规则
某置业公司因资金问题停工后,2021年想单方面改付款方式(比如要求降低单价或延长付款期),但没和某水电公司签新协议。结果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时,法院仍按原合同确认了257000元工程款。关键点在于: 只要双方没签书面变更协议,原合同就依然有效。停工、复工都不能自动废除原约定,企业必须用书面形式重新确认变更内容。
风险防范建议:
- 遇到工程停工、延期等变故,第一时间和对方签补充协议。比如:"因甲方资金问题,原合同第X条付款方式变更为:乙方垫资至5层后支付50%"。
- 即使用微信沟通,也要发文字消息确认:"李总,按我们昨天电话说的,付款方式改为垫资至5层付50%,您看是否同意?" 对方回复"同意"后截图保存。
误区二:以为欠条只是'走个形式',拖一拖没关系
李某打欠条承诺2022年1月22日前付款,结果拖着不还。法院虽然支持了欠款本金,但只按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没支持原告主张的"四倍LPR"。关键点在于: 欠条是法律认可的债务凭证,到期不还就要付利息;但利率必须按法律规定,不能自己随便写。更麻烦的是,某置业公司是李某个人独资企业,所以李某要和公司一起还钱!
风险防范建议:
- 欠条必须写清3个要素: ① 欠谁的钱(写公司全称,如"欠阳新县某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② 具体金额(大写+小写,如"贰拾伍万柒仟元整(257000元)");③ 明确还款日期(如"2022年1月22日前付清")。
- 别拖!别拖!别拖! 重要事情说三遍。只要晚付一天,就要从次日起算利息。如果真没钱,也要先还一部分并重新签还款计划,比如:"因资金紧张,先付5万元,余款2023年6月前分三期付清"。
- 独资企业老板注意: 如果公司是您个人100%持股(像本案的某置业公司),打欠条时一定要写"公司欠款"而非"我个人欠款",否则您个人存款、房子都可能被用来还债!
最后提醒: 企业合作中,口头承诺不如白纸黑字。一次停工、一次付款延期,都可能埋下大雷。签合同别嫌麻烦,改条款必留证据,欠钱到期马上付——这才是企业长久经营的"省心三招"。记住:法律不保护"我以为",只保护"我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