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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时手机屏幕损坏谁来赔?法院判双方各担一半责任-鄂州服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鄂州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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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704民初594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某通信分公司是华为官方授权的售后服务商。2024年7月14日,吴某因为自己的华为MATEXS手机屏幕折叠卡扣卡不紧,就把手机拿到某通信分公司处。某通信分公司的维修工程师检测后,认为需要更换后盖,吴某同意预定并更换。7月15日下午,某通信分公司通知吴某到店维修。7月16日上午,吴某前往某通信分公司某丙店更换手机后盖。到店后,某丙店接待人员将吴某的手机交给维修人员,维修人员进行检测操作,大约十分钟后,手机屏幕突然出现花屏闪屏。吴某坚持手机交给维修人员时屏幕完好,是某通信分公司操作不当导致损坏,要求对方赔偿。某通信分公司则认为手机屏幕之前被更换过(吴某庭审中承认一周前在武汉某丙店花2200元换过柔性屏),损坏与维修无关,自己不该赔钱。双方协商无果,吴某报了警,又向华为客服和12315投诉,但都没解决,最后告上法院。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某通信分公司赔偿吴某1100元(屏幕损失2200元的一半),驳回吴某其他要求。案件受理费25元也由某通信分公司承担。

三、核心风险提示:维修服务中别让“说不清”变成“要赔钱”

这个案子看着小,但给所有做维修服务的企业提了个醒:顾客的东西在你手里出问题,如果原因说不清,法院很可能让你“各赔一半”。为什么呢?

企业怎么防住这个坑?记住三招

  1. “先拍照,再签字”:顾客送修时,当场检查物品,重点拍视频或照片(比如手机屏幕是否完好、有无旧伤),让顾客在单子上写“已确认当前状态”并签字。这花不了1分钟,但能堵住90%的纠纷。
  2. “旧伤提前说”:如果发现物品之前修过(比如吴某的手机屏是武汉某丙店换的),立刻书面告知顾客:“此部件非原厂,维修中可能出现风险”,并让对方签字确认。别怕顾客嫌烦——真出事时,这份签字就是你的“护身符”。
  3. “小纠纷别硬扛”:像本案报警、找12315,企业全程没留书面记录。遇到争议,第一时间整理时间线、监控录像,主动和顾客协商小额补偿(比如200元),往往比上法庭省十倍钱。

很多老板觉得“我干了十年维修从没出事”,但一次纠纷可能赔掉半年利润。法律不看你“有没有心”,只看你“有没有证”。把维修前的检查做成标准流程,比事后打官司划算一万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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