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销售佣金纠纷中证据不足将导致佣金难以全额追回-咸宁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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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2民终192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一审)、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2年4月17日,咸宁某乙公司因某项目销售需要,与咸宁某丙公司签订《委托销售协议》,约定某丙公司为某乙公司销售房产,委托期限至2023年4月16日(可自动延长)。协议约定:住宅佣金按成交总价的2%计算,商业按成交总价的3%计算;同日签订的《补充协议》约定可售房源的分销佣金为23000元/套。某丙公司2022年4月至2023年2月,促成某项目23套房屋成交(含4号楼及2、3号楼)。庭审中,某乙公司对某丙公司完成销售的23套房屋事实无异议,仅对佣金结算标准有异议。某乙公司通过其员工周某丙向某丙公司支付销售佣金90000元。
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某乙公司支付某丙公司销售佣金226345元及违约金。二审法院经审理后,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某乙公司支付某丙公司佣金190383.78元及违约金(以欠付佣金为基数,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同时调整了一、二审诉讼费用分担比例。
三、企业如何防范房产销售佣金法律风险
这起案例看似是两家房产公司的"佣金算账"纠纷,实则揭示了企业在委托销售过程中普遍存在的法律风险。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用大白话给大家分析几个关键问题,帮您避免"钱没拿到还要打官司"的尴尬。
第一个坑:分销关系说不清,佣金可能打水漂
某丙公司主张23套房屋中有11套是"分销房源"(即通过第三方渠道销售),但二审法院只认定了9套。为什么?因为其中2套(李某甲、成星橙所购)既没在分销清单上签字,也没出庭作证,仅靠模糊的聊天记录无法证明分销关系真实存在。企业教训:
- 与分销商合作时,必须要求购房客户当场签署《分销确认书》,明确记载"我是通过XX渠道购买"
- 保存完整的分销合同、佣金支付凭证,聊天记录要注明时间、人物、具体事项(如"周某乙4-701房分销佣金6000元")
- 别偷懒!每套分销房都要有"客户签字+渠道方盖章"的双保险证据
第二个坑:亲属购房认定难,佣金标准易扯皮
某乙公司声称10套房屋是"亲属购房",要求按800元/套结算(而非2%标准),但法院只认定了4套。因为徐某买两套才算两户,而王某甲被错误认定为亲属。企业教训:
- 亲属购房必须让客户签署《关系声明书》,写明"本人系某乙公司员工张某的配偶"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 工程抵款房要留存施工合同、抵款协议等原始凭证
- 别口头约定!在销售协议中明确列出"亲属/工抵房清单",每卖一套就更新一次
第三个坑:合同写得模糊,实际履行埋隐患
合同约定"只卖4号楼20套",但实际卖了2、3号楼,某乙公司全程没反对还签了购房合同。法院认定:用实际行动修改了合同!企业教训:
- 合同必须写清"可售房源明细表",并作为附件双方签字
- 如果临时调整销售范围,必须签书面补充协议,别嫌麻烦
- 销售过程中发现新问题(如佣金计算方式冲突),立即发《工作联系函》固定证据
额外提醒:违约金别乱写
某丙公司主张日0.2%违约金(年化73%!),法院直接调低到LPR利率。企业签合同时:
- 违约金别超过LPR的4倍(目前约15%左右)
- 明确约定"逾期支付佣金的违约责任"
- 同时要利息又要违约金?法院通常只支持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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