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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赤脚挑战未封闭景区设施受伤,景区管理疏忽被判担责30%-谷城生命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9 谷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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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案号:(2024)鄂0625民初97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被告班河某公司经营休闲观光、旅游景区开发等业务,在谷城县某镇某村开发了班河大峡谷景区。2023年7月18日14时左右,阮某穿着布鞋与其妻儿进入景区游玩,换上拖鞋后游玩了“荡秋千、划船”等项目。因见“水上独木桥”项目无人游玩且未插小红旗(表示未开放),周围也无工作人员看管,阮某脱掉拖鞋,于当日17时36分赤脚挑战该项目,过程中身体失衡摔入水池,右脚疼痛难忍。其子驾车送其回家,当晚19时30分阮某到谷城县某医院检查,DR片显示右跟骨粉碎性骨折,医生建议住院,但阮某称天晚推迟治疗,回家后自行购买石膏材料,请他人简单固定伤处。三日后伤情未好转,阮某住院21天,诊断为右跟骨粉碎性骨折和右足背软组织感染,花费医疗费5540.54元。后续又进行多次检查和鉴定,最终被评定为十级伤残。景区“水上独木桥”项目旁设有告示牌,明确提示“严禁赤脚挑战”,但事发时项目未开放(无小红旗),区域未封闭,阮某受伤后未及时联系景区工作人员。
法院判决:班河某公司赔偿阮某经济损失37787.82元(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30%的责任份额及精神抚慰金2000元),并承担重新鉴定费2500元;驳回阮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提示

这个案子说清楚了一件事:景区不是“甩手掌柜”,游客受伤不能全赖企业,但企业疏忽管理也得“买单”。法院为啥判景区只赔30%?关键在两点:

  1. 游客自己“作死”是主因:阮某明知告示牌写着“严禁赤脚挑战”,还光脚上阵;摔伤后不找景区求助,回家乱治耽误治疗,相当于自己放大了风险。法院认为他得扛70%责任——成年人得为自己的莽撞负责!
  2. 景区管理“打盹”要担责:虽然景区挂了警告牌,但项目没开放时(没插小红旗),既没拦住游客进区域,也没派人在场看管。独木桥水池边湿滑,隐患明摆着,却放任不管,属于“该管没管好”,所以法院揪出30%责任。

给企业的3条保命建议

简单说:游客自己犯错,企业不用兜底;但企业疏忽管理,法院必“秋后算账”。管好你的地盘——该封的封死、该查的查勤、该救的救急,才能把法律风险踩在脚下。下次游客再喊“赔钱”,你手里有证据,腰杆才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