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未还款贷款人可宣布贷款提前到期 - 麻城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8 麻城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1181民初473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7年4月13日,因购买房屋需要,被告李某作为借款人(抵押人)、被告魏某作为共同借款人(抵押物共有人)与原告中国某银行麻城支行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合同约定:贷款金额40万元,贷款期限240个月(自2017年4月13日至2037年4月13日),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基准利率下浮3%执行;借款人未按约定日期还款的,贷款人有权在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30%罚息;若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次未按时足额还款,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两被告以所购麻城市龙池桥办事处西畈社区、松鹤社区碧桂园翡翠群51号楼1单元2层201室房屋为借款提供担保,并办理了正式抵押登记。合同签订当日,原告将40万元借款受托支付至麻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户。截至2024年8月2日,被告仅偿还本金138333.6元,下欠本金261666.4元,利息结清至2023年10月13日。因被告自2023年1月起未按约定还款,原告以起诉之日(2024年7月11日)宣布贷款提前到期。

法院判决:被告李某、魏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全部贷款本金261666.4元及利息(2023年10月14日至2024年7月11日按年利率4.153%计算,2024年7月12日起按年利率5.3989%计算);若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对抵押房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核心观点及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的核心很直接:当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还钱时,贷款方可以立刻要求对方一次性还清所有欠款,并优先处置抵押物抵债。对企业来说,无论是银行还是其他提供贷款服务的公司,这起纠纷暴露了三大风险漏洞,稍不注意就可能血本无归。

企业必须注意的风险点和防范方法

  1. 合同条款不能“大概齐”,必须写得像说明书一样清楚
    本案中,银行能胜诉的关键,是合同里白纸黑字写着“连续三个月不还款,我就能提前收钱”。但很多企业签合同时,常写“逾期还款需承担违约责任”这种模糊条款,结果打官司时法院很难支持。
    ✅ 防范建议

    • 明确量化违约标准:例如写清楚“连续3期或累计6期未还款,贷款方有权立即收回全部本金+利息”。
    • 利率和罚息要具体到数字:像本案直接约定“罚息=基础利率×130%”,避免用“按银行规定”等笼统表述。
    • 企业自查:翻出你的借款合同,如果找不到类似“连续三个月”的硬性标准,赶紧补签补充协议!
  2. 抵押登记只办“预告登记”等于没办,必须拿到“红本本”
    本案中,银行起初只办了房屋抵押预告登记,后来及时转成正式抵押登记(拿到不动产证明),这才保住优先受偿权。现实中,不少企业以为签了抵押合同就高枕无忧,结果发现预告登记在借款人破产时根本不管用——法院会优先还给其他债权人!
    ✅ 防范建议

    • 房屋/设备抵押必须完成正式登记:拿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盖章的《他项权利证书》才算数(本案中的“鄂(2019)麻城市不动产证明第0**4号”)。
    • 定期查状态:每年登录当地不动产登记平台查一次抵押状态,确认不是“预告登记”或“已注销”。
    • 特别提醒:新房期房抵押最危险!务必在房屋交房后3个月内催借款人办正式登记,拖久了可能被开发商一房二卖。
  3. 发现逾期别“等等看”,拖一天亏一天
    本案被告2023年1月就开始欠款,银行到7月才起诉。其实合同已约定“连续三个月违约可提前收贷”,但企业常因“再给次机会”“怕伤客户关系”拖延,导致欠款像雪球越滚越大(本案欠款从几万涨到26万)。
    ✅ 防范建议

    • 建立“3个月红线”预警:财务系统设置自动提醒,只要借款人逾期满3个月,立刻发书面通知宣布贷款到期。
    • 留存证据链:每次催款用EMS寄《提前还款告知书》(保留寄送凭证),微信/短信催收要截图存档。
    • 果断诉讼:像本案银行一样,起诉当日即视为宣布贷款到期,避免损失继续扩大。

最后划重点:企业放贷不是“把钱借出去就完事”,而是从合同签订、抵押登记到还款监控的全链条风控。本案银行赢在条款清晰+登记到位+行动迅速,而企业若忽视其中一环,可能面临“钱房两空”的结局。尤其当前经济环境下,借款人还款能力波动大,务必把合同当“保命符”、把抵押登记当“救命绳”——风险不等人,等出事就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