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款违约将导致抵押物被处置连带保证人需承担责任-老河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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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0)鄂0682民初7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5年12月10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老河口支行与湖北东某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为湖北东某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为湖北东某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房地产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2017年12月27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老河口支行与湖北东某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编号为0180400032-2017年(河口)字00076号《小企业借款合同》,约定贷款金额1250万元,期限1年。2018年1月9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老河口支行按照合同约定发放了贷款。
2017年12月27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老河口支行与陈某某、王某某、柴某某、何某某签订了编号为180400032-2017年(河口)保字1227号《保证合同》,为湖北东某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2019年1月8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老河口支行与湖北东某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陈某某、王某某、柴某某、何某某签订编号为0180400032-2018(展)字0002号《借款展期协议》,约定展期金额1246万元,期限1年。
现因湖北东某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停止生产经营,上述借款经多次催收无果。
法院判决:湖北东某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12460000元及相应利息;若公司未能按时还款,银行有权对抵押的房地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陈某某、王某某、柴某某、何某某作为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共同负担。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以达到提示企业注意法律风险的目的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企业借钱不是小事,一旦还不上,后果很严重!湖北东某专用汽车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停止生产,不仅自己要还1200多万的本金和利息,连抵押的厂房土地也要被银行处置,更让老板和担保人个人也背上巨额债务。
作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时一定要警惕以下风险:
1. 借钱前先问自己"能不能还"
很多企业看到银行愿意放贷就头脑发热,借了超过自己承受能力的钱。本案中,企业借了1200多万元,后来经营困难还不上,结果抵押物被处置,企业面临倒闭。建议:借钱前一定要算清楚账,确保公司有足够的现金流来还本付息,不要为了"扩张"而盲目贷款。
2. 抵押担保不是"走个过场"
企业用厂房、土地等重要资产作抵押时,一定要明白:这些资产可能因为一次违约就不再属于你!本案中,企业用房地产作抵押,结果因还不上钱,这些资产面临被银行直接处置的风险。建议:提供抵押前要想清楚,如果真还不上钱,失去这些资产对企业意味着什么。
3. 个人担保是"火中取栗"
企业老板和高管为公司借款提供个人担保是非常危险的行为。本案中,陈某某等四人作为保证人,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即使公司破产了,他们个人的房产、存款等财产也可能被用来还公司债。建议:尽量避免用个人财产为公司债务担保;如必须担保,要明确约定责任限额和范围,不要轻易签"连带责任"条款。
4. 合同不是"走过场",每个字都重要
很多老板签合同时不仔细看,以为只是走个形式。但实际上,合同中的每个条款都可能决定企业的生死。本案中,因为有明确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银行才能顺利主张权利。建议:签任何合同前,一定要认真阅读,特别是关于还款时间、利率、违约责任的条款,必要时请专业人士把关。
5. 出现困难要主动沟通,别"躲猫猫"
当企业经营遇到困难,可能还不上钱时,千万别玩"消失"。本案中,企业曾与银行达成展期协议,说明银行是愿意给机会的。建议:一旦发现可能还不上钱,立即与银行沟通,坦诚说明情况,争取展期或调整还款计划。躲着不解决问题,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
企业经营中,资金链断裂往往是致命的。通过这个案例,我们看到,借钱容易还钱难,法律不会因为你"不懂"就对你网开一面。企业应当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对借贷行为保持敬畏之心,在签订任何借款合同前,多问几个"如果":如果市场变差怎么办?如果客户不付款怎么办?如果银行提前收贷怎么办?
记住:谨慎借贷是企业生存的基本功,一时的资金需求不应以企业的未来和老板的个人财产为代价。只有做好风险评估和防范,企业才能在商海中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