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合同中抵押物不明确将导致丧失优先受偿权-丹江口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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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2)鄂0381民初33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0年5月22日,被告湖北某乙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从丹江口某银行贷款500万元,约定由丹江口某甲有限公司提供560万元存单质押担保。同日,丹江口某甲有限公司与银行签订《质押合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同时,湖北某乙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陈某(法定代表人)、肖某、陈某某作为反担保人,与丹江口某甲有限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约定:
- 湖北某乙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以丹江口市镇村存栏约2400头母猪场的全部资产(包括养殖栏舍、设备、土地使用权等)提供担保;
- 陈某、肖某、陈某某分别以持有的湖北某乙农牧科技有限公司80%、10%、1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 以双方2019年签订的《猪场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金作为担保。
其中,陈某、肖某、陈某某的股权质押于2020年6月18日在工商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
因湖北某乙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期还款,丹江口某甲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代其偿还本金4956667.19元、利息54897.06元,合计5011564.25元。催款无果后,丹江口某甲有限公司向法院起诉追偿。
判决结果:
- 湖北某乙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需向丹江口某甲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5011564.25元及利息损失;
- 丹江口某甲有限公司对已办理登记的陈某、肖某、陈某某名下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 驳回丹江口某甲有限公司对猪场资产和租金的优先受偿权请求。
三、核心风险提示:反担保不是"签了合同就万事大吉"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常见的"致命误区":以为签了反担保合同就能高枕无忧,却忽略了担保物权的"落地细节"。丹江口某甲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替他人还了500多万元,却差点"竹篮打水一场空",关键问题出在两点:
1. 抵押物描述太笼统 = 担保权打水漂
合同中写"存栏2400头母猪场的全部资产",听起来很全面,但法院为何不支持?
- 问题在哪:合同未列明具体资产清单(比如栏舍数量、设备型号、土地面积),也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母猪场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必须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才生效;而"全部资产"这种模糊表述,连"猪"是活的还是死的、数量是否变化都说不清,属于法律上的"浮动抵押未确定"。
- 企业教训:
✦ 不要写"全部资产":必须像超市购物清单一样明确——"丹江口市XX镇XX村XX号土地(面积XX亩)、钢结构猪舍10栋(编号A1-A10)、环保设备3台(型号XXX)"。
✦ 不动产必须登记:土地、厂房等不动产抵押,不办登记等于没抵押!务必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手续。
2. 租金担保无金额 = 法院无法支持
合同约定用《猪场租赁合同》的租金担保,但起诉时未说明"欠多少租金",也未提供租金计算证据。法院认为:担保需有明确债权金额,否则就像"说好还钱却不写还多少",无法执行。
- 企业教训:
✦ 担保标的要量化:如果是租金、应收账款等,必须写明"截至XX日欠付租金XX元",并附上对账单、结算凭证。
✦ 动态资产要"锁定":像母猪、存货等浮动资产,需约定"每月X日清点数量并书面确认",避免资产变动导致担保落空。
✨ 企业实操建议:三步守住担保权
- 签合同前做"体检":
- 要求对方提供资产权属证明(如土地证、设备发票),确认能否抵押;
- 对不动产、股权等必须登记的担保,当场规划登记流程(如股权质押3天内必须去工商局办手续)。
- 合同条款要"抠细节":
- 避免"一切资产""相关权益"等模糊词,改为"清单见附件一,编号001-100";
- 约定"若未按时办理登记,视为严重违约,需支付担保金额20%违约金"。
- 事后紧盯"落地":
- 抵押登记完成后,索要《他项权利证书》并定期核查(如每年查一次股权状态);
- 对浮动抵押资产(如存货、牲畜),约定每季度共同盘点并签字确认,保留书面记录。
最后提醒:担保是"帮人背债",反担保就是你的"安全绳"。绳子打没打好结,决定了你摔下去时是稳稳接住,还是直接坠崖。企业做担保业务时,千万别省下那点登记费和律师费——它们省下的可能是几百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