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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5元假货也要赔2000元!小商户必看商标侵权风险-黄冈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黄冈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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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案号:(2025)鄂1102知民初36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福建某平某某电池有限公司于1991年4月30日获得了第55号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电池等,其有效期经续展至2031年4月29日。该公司于1997年8月14日获得了第107号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电池等,其有效期经续展至2027年8月13日。该公司于2000年11月7日获得了第146号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电池等,其有效期经续展至2030年11月6日。该公司于2017年5月14日获得了第1948号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电池等,其有效期至2027年5月13日。
2022年8月15日,该公司委托代理人及公证人员至黄冈市黄州某某副食经营部店铺,以5元(微信支付)的价格购买了一对"5号"南孚牌电池,该电池外包装上印有"南孚聚能环"等文字。2022年8月27日,福建某平某某电池有限公司出具《鉴定证明》,指出所购电池底部"南孚"间距与正品不符,且"nanfu"字样为激光刻字而非模具冲制。2022年11月3日,公证处对上述取证过程进行了证据保全并封存产品。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黄冈市黄州某某副食经营部立即停止销售侵权电池,并赔偿福建某平某某电池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2000元。同时,该经营部需承担5元案件受理费(此前已由原告垫付)。

三、核心风险:5元假货为何赔2000元?

很多小老板觉得:"我只卖了5块钱的假货,能有多大问题?"但本案恰恰戳破了这个侥幸心理!法院明确指出:只要销售了假冒商品,无论金额多小,都构成商标侵权。更关键的是,品牌方维权成本很低——他们用5元买假货+公证取证,就能轻松锁定证据。而小商家面临的却是:

  1. "不知情"不是挡箭牌
    被告声称"不知道是假货",但法院认为:作为卖电池的店铺,理应识别正规进货渠道。就像你开副食店,如果从街边流动摊贩进货,却声称"不知是假烟",法律同样不会认可。

  2. 赔偿金额远超销售利润
    本案仅售出5元假货,却要赔2000元。这是因为:

    • 法院按"商标知名度"判赔(南孚是驰名商标)
    • 小商家没留进货凭证,无法证明自己"无辜"
    • 品牌方批量维权,单案成本低,但小商家单次诉讼就损失近千元
  3. 不出庭=自动认输
    被告没出庭应诉,法院直接采信原告证据。现实中很多小商户收到传票不当回事,结果缺席判决后账户被冻结,得不偿失!

企业防范3招
进货留"三证":每次进货必须索要供应商营业执照、授权书、正规发票(哪怕只有几十元)。
真假辨一辨:对知名品牌商品(如电池、酒水、化妆品),主动联系品牌方要防伪指南,教员工识别细节(如本案中"nanfu"是激光刻字还是模具冲制)。
被诉别慌张:收到律师函或传票,第一时间查进货记录,咨询专业律师。很多案件通过提供进货凭证就能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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