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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随意签名可能背上连带债务风险-颍上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8 颍上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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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2)皖1226民初890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颍上县某润商贸有限公司主营食品百货销售业务,阜南县王化某购购物中心因经营需要,向颍上县某润商贸有限公司购买汤圆、水饺、手工丸子等货物。2022年5月30日,经双方结算,两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该欠条载明:"今欠某润商贸货款13284元<壹万叁仟贰佰捌拾肆元>/王化某购(印章)/孙某(签名)/1825585****/2022年5月30日"。该款经原告多次催要未予支付,原告为此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阜南县王化某购购物中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货款1328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按年利率5.475%计算,自2022年11月1日起);孙某对上述欠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看似简单的欠款纠纷,其实暗藏三个企业经营中极易忽视的法律"陷阱",值得所有做生意的朋友警惕:

陷阱一:随手签名竟成"共同欠债人"

案例中的孙某只是在欠条上签了个名,连"担保人"三个字都没写,结果法院直接判定她要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当第三人在欠条上签名且未明确身份时,会被视为"自愿加入债务"。很多店主或员工经常碍于情面在别人欠条上签名,以为只是"证明一下",却不知这一笔可能让自己背上数万元甚至更多的债务。

陷阱二:个体户"壳子"挡不住个人责任

王化某购购物中心是个体工商户,但法律明确规定:个体户的债务最终要由经营者个人财产承担。虽然欠条上盖的是店铺印章,但实际掏钱的还是经营者张某。很多小老板以为注册个"个体户"就能隔离风险,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陷阱三:欠条内容不完整影响利息主张

原告原本要求按年利率6%计算利息,但因欠条没写清还款日期,法院只支持了5.475%的利率。如果欠条写明"2022年6月1日前付清",原告就能从6月2日起算利息;没写清楚,只能从起诉日(2022年11月1日)开始计算,白白损失近5个月的利息。

给企业的三点实用建议:

  1. "三不签"原则:不熟悉的文件不签、责任不明确的不签、没经老板同意的不签。员工在业务单据签名前,必须确认是"经手人"还是"担保人",建议直接在签名前注明身份,比如"经手人:孙某"。

  2. 欠条要"五要素"齐全:欠谁的钱(写全称)、欠多少钱(大小写)、什么时间还(具体日期)、逾期怎么算(明确利率)、谁的责任(区分债务人/担保人)。最好使用打印版,手写部分用横线划掉空白处。

  3. 个体户老板特别注意:如果你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要明白"店铺欠债=你个人欠债"。想隔离风险,建议注册有限责任公司,不要图省事用个体户形式做大额生意。

做生意难免有赊账,但一张规范的欠条能省去90%的讨债麻烦。记住:法律不保护"我以为",只保护"白纸黑字"。每次签文件前多花3分钟看清内容,可能就避免了日后几个月的催债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