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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不搬怎么办?关键看合同条款约定!-无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无为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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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2)皖0225民初304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7年4月7日,无为某融公司与蔡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无为某融公司将无为市无城镇东方××#××层商业用房租给蔡某用于办公经营。租期五年,从2017年5月1日到2022年4月30日,每年租金56865.6元。合同明确约定:租期满后,蔡某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腾空房屋并交还;如果逾期不搬,要按日租金的双倍支付占用费。后来,蔡某欠付2021年租金,无为某融公司已起诉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租期到2022年4月30日结束后,蔡某仍占用房屋不搬,无为某融公司多次催告无果,只好起诉。

法院判决:蔡某必须在10天内腾空房屋并交还无为某融公司;同时,从2022年5月11日起,按日租金155.80元(即56865.6元÷365天)的双倍标准支付占用费,直到实际搬离为止。

三、法律风险提示:企业出租房屋必看的3个关键点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给所有企业敲响警钟:合同条款写得清不清楚,直接决定你收不回房子、能不能多收钱! 很多企业以为“租期到了对方自然会搬”,结果吃了大亏。以下3点风险防范建议,帮你轻松避坑:

  1. 腾房时间必须“卡死”
    案例中,合同写了“10个工作日内腾空”,法院就按这个时间点算占用费。但现实中,不少企业合同只写“租期满后交还房屋”,没写具体天数。一旦承租人赖着不走,企业只能干等——拖1个月损失1个月租金,拖半年可能血本无归!
    企业该怎么做?
    在合同里明确写死:“租期届满后X日内(建议5-10日)必须搬空,每超1天罚XX元”。别嫌麻烦,多写10个字,未来省下大把律师费。

  2. 占用费标准要“翻倍写明”
    本案法院支持了“日租金双倍”的占用费,因为合同白纸黑字写了。可如果合同没约定标准,企业只能按原租金要钱,甚至要举证实际损失(比如“我本想转租给别人”),难度翻倍!更糟的是,有些地方法院可能只判原租金,企业亏大了。
    企业该怎么做?
    直接在合同写清楚:“逾期不搬,按日租金的2倍支付占用费”。数字越具体越好(比如“每天300元”),避免“合理补偿”之类模糊词——法院只认写进合同的数字!

  3. 催告通知要“留证据”
    蔡某在法庭上狡辩“没收到通知”,但法院没采信,因为无为某融公司能证明已尽通知义务(比如发过书面函件)。如果企业只是口头催搬,没留微信、邮件或快递单,承租人一句“我不知道”,企业就可能败诉。
    企业该怎么做?
    租期结束前30天,用邮政EMS(保留寄送凭证)企业邮箱 发正式通知:“请于X月X日前搬走,否则按合同收双倍占用费”。别用微信截图——万一对方删记录,法院可能不认账!

一句话总结: 房屋租赁不是签完合同就高枕无忧!所有关键义务(何时搬、不搬罚多少)必须写进合同,且通知要留铁证。否则,对方赖着不走,你连房子都收不回来,更别说多收钱了。企业主下次签租赁合同时,花5分钟对照这3点检查,能省90%的法律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