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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追讨证据不足难获法院全额支持-桐城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桐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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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4)皖0881民初76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桐城市某塑胶有限公司从事包装产品的生产及销售。被告储某自2021年9月15日起多次从该公司定制不同规格的塑料包装袋。2022年1月30日,双方对前期业务往来进行结算,储某共欠货款70199元,当日支付30199元,余款40000元向桐城市某塑胶有限公司出具欠条确认。自2022年2月23日起,储某又分3次定制包装袋,桐城市某塑胶有限公司在每次的销售清单上,均将本次欠款金额加上前期欠款40000元后的总欠款额,通过微信发送给储某。截至2022年2月27日,储某共欠货款62304元。2022年9月12日,储某通过微信向桐城市某塑胶有限公司付款8000元。桐城市某塑胶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向法院起诉,要求储某支付欠款104312元。

法院判决:储某需向桐城市某塑胶有限公司支付剩余货款54304元(62304元减去已付的8000元),并承担自2024年3月5日起的利息;同时驳回桐城市某塑胶有限公司要求支付104312元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法律风险提示:企业如何避免“货款追不回”的陷阱
这个案例的核心问题很简单:企业追讨货款时,光靠“自己算的账”不行,必须有对方认可的证据,否则法院只认有凭有据的部分。桐城市某塑胶有限公司主张欠款10万多元,但法院只支持了5万多元,原因就在于——证据没捂热乎!

具体看问题出在哪:

对企业来说,这相当于一记警钟:生意再熟,也得“亲兄弟明算账”。日常交易中,很多老板觉得“关系好不用留痕”,结果一打官司就抓瞎。这里送你3个超实用的防坑指南,花1分钟就能学会:

  1. 发货单必须“签收才生效”
    每次送货后,让客户当场在发货单上签字。如果对方嫌麻烦,就用微信拍个照发过去:“储总,这是今天发的货,金额已标红,您确认无误回个1哈”。别只单发账单不等回复——本案中公司微信发了账单,但没等储某回复就默认他同意,差点连6万多都保不住。

  2. 欠款要“定期盖章确认”
    别等到欠款累积了才追讨!像本案中,公司如果每月底让储某签个对账单(哪怕微信截图写“截至X月欠款XX元”),10万多的主张可能就全支持了。重点不是金额大小,而是让对方“留下把柄”——哪怕只欠几千块,也要留书面痕迹。

  3. 电子证据要“闭环保存”
    微信、支付宝记录能当证据,但必须完整!删掉聊天记录、换手机丢数据?法院直接说“证据不足”。正确操作:每月备份一次交易记录(微信自带“聊天记录迁移”功能),关键账单让对方语音回复“收到”或“没问题”。本案中公司赢回5万多元,就靠微信里储某对62304元的沉默认可——沉默有时也算数,但必须有证据链证明他看到了

记住:做生意,“口头承诺不如指尖确认”。一张签字的发货单,胜过十次电话催款。下次客户说“都是老朋友不用签字”,你可以笑着回:“正因是老朋友,才更要帮您把账理清爽,省得以后误会!” 这样既不得罪人,又守住钱袋子。毕竟,法院判案不看交情,只看证据——你的每一分货款,都值得被“签字盖章”好好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