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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分包合同无效但工程款仍按约定结算-马鞍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6 桐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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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2)皖05民终1337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中国十七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工程承包人承接了案外人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工程后,将劳务项目分包给安徽省桐城市某兴劳务有限公司,并于2020年8月21日,与安徽省桐城市某兴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内容载明"工程名称为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产业园土建劳务Ⅲ标段工程,分包范围为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产业园3#-5#楼土建劳务工程,包含3#-5#楼所有砌体、钢筋、混凝土、模板、内外墙抹灰、天棚抹灰、屋面、细石混凝土、水泥砂浆、地面等。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承担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分包人对中标工程负责,不得转包,否则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分包人承担。"2020年10月24日,安徽省桐城市某兴劳务有限公司(甲方)与项某(乙方)个人签订《建设分项工程分包合同(木工)》二份,将上述合同项目中的3#-4#楼图纸内(包括3#-4#楼的地下室)、5#楼图纸内(包括5#楼的地下室,人防)模板制作安装工程。止水钢板,止水网片安装施工工程分包给项某。3#-4#楼项目的合同约定"项目单价按52.5元/㎡(砼接触面计算)。如果在施工过程中质量和安全文明现场或在安全文明施工中收到总包方出发木工班组的,此款直接在乙方每月生活费中扣除。本项目乙方为包工包料施工,乙方自带施工工具及木方模板,机械、设备。"5#楼项目的合同约定"项目单价按52.5元/㎡(砼接触面计算)。本项目乙方为包工不包料施工,乙方自带施工工具及机械、设备。"合同签订后,项某依约完工,2021年10月29日,经项某与安徽省桐城市某兴劳务有限公司结算,确认案涉工程量为104753.34平方米。2020年12月13日至2021年11月间,项某多次以支付材料款及工人工资等名义向安徽省桐城市某兴劳务有限公司借款计5125699元,用于折抵工程款项。施工完成后,在劳动监察部门的监督执行下,安徽省桐城市某兴劳务有限公司代项某垫付了其欠发的工人合计1404085元。双方在工程结算过程中,项某与安徽省桐城市某兴劳务有限公司虽对施工工程量予以认可,但为工程款给付数额产生纠纷,以致成讼。

判决结果:法院认定项某与安徽省桐城市某兴劳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分项工程分包合同(木工)》无效(因项某作为个人无建筑资质),但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进行折价补偿。按照合同约定的52.5元/㎡计算,总工程款应为550万余元,而安徽省桐城市某兴劳务有限公司已支付652万余元(包括项某借款512万余元和代付工人工资140万余元),已超额支付,因此驳回项某全部诉讼请求,包括要求中国十七某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建议

核心观点:违法分包给无资质个人虽导致合同无效,但工程款结算仍可参照原合同约定,企业若已按合同足额付款则无需额外赔偿。

很多企业老板认为:"合同都无效了,那工程款就可以不按合同付了"或者"对方没资质,我可以少给他钱",本案恰恰打破了这种误解。法院明确指出:即使合同无效,只要工程已完工验收,工程款仍可"参照合同约定"结算。项某作为无资质个人,虽然赢了"合同无效",却输了"工程款主张",因为他无法证明合同外的额外费用。

给企业的3个关键风险防范建议

  1. 千万别把活包给"无证个人"
    本案中,安徽省桐城市某兴劳务有限公司把木工活包给没资质的项某,直接导致合同无效。虽然这次因已超额付款没吃亏,但企业可能面临:①被主管部门罚款;②若工程出质量问题需全额赔偿;③被认定为违法分包影响企业资质。正确做法:签订分包合同前,必须查验对方营业执照和建筑资质证书(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确保对方是合法注册的劳务公司。

  2. 合同条款必须"黑白分明",别留模糊空间
    本案争议焦点是:5#楼合同写"包工不包料",但3#-4#楼写"包工包料",单价却相同(都是52.5元/㎡)。项某主张5#楼应额外付材料费,但因合同表述矛盾且无证据,法院未支持。血泪教训

    • 同一项目的不同楼栋,合同条款必须完全一致;
    • "包工包料"还是"包工不包料"要写清楚,单价必须与承包范围匹配(例如包工包料单价应高于包工不包料);
    • 对材料品牌、数量、验收方式等细节,最好附《材料清单》作为合同附件。
  3. 付款必须"全程留痕",别让白纸黑字变糊涂账
    项某败诉的关键原因是:他主张垫付了119万元材料费,但拿不出采购凭证、材料进场单等证据。而安徽省桐城市某兴劳务有限公司胜诉靠的是:①项某签字的借款单;②劳动监察部门盖章的工资发放表。企业必做动作

    • 每笔付款都要让对方写收据,注明"工程款"而非"借款";
    • 代付工人工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并让工人签字确认;
    • 工程量确认单要双方现场签字,别只用微信确认(易被抵赖)。

一句话总结风险防范:选对人(查资质)、写清合同(无歧义)、留好凭证(有证据)——这三招能挡住90%的工程款纠纷。尤其提醒建筑企业:违法分包一时省心,后期可能赔掉整个工程利润,合规操作才是真正的"省钱"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