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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购买车辆保险后,施救费和合理评估费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芜湖保险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南陵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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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保险纠纷
案号:(2020)皖0202民初1200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南陵县某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在中国人寿财险芜湖支公司为其所有的皖B×××××解放半挂牵引车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等保险,并附加不计免赔,机动车损失保险责任限额为338960元,车上人员责任保险责任限额驾驶员、乘客各100000元,保险期间自2019年3月23日至2020年3月22日。2019年11月4日4时30分,该公司驾驶员施某友驾驶该车在G323国道269km100m南雄市火车站红绿灯路段与张某起驾驶的豫N×××××重型载货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施某友驾车与前车未保持安全距离,发生追尾事故,造成双方车辆受损,以及皖B×××××车辆驾驶员施某友、乘车人周光琴受伤。南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当日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施某友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该公司为将事故车辆拖至修理厂分别向清障部门支付吊拖费13000元,向道路救援部门支付拖车费9000元。该公司还向该事故受伤驾驶员施某友、乘车人周光琴支付医疗费共计7402元。因双方对车辆损失价值未能取得一致意见,该公司委托安徽正鼎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事故车辆损失价值进行评估。2019年12月31日,安徽正鼎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评估报告》,认定车辆损失价值为197000元,为此支付评估费10000元。诉讼中,保险公司申请重新评估,安徽宏平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认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为176500元。双方对该评估结果均无异议。

法院判决结果:
保险公司需赔付车辆损失款176500元、施救费22000元、医疗费6000元、评估费9000元,合计213500元。

三、企业如何防范保险理赔风险

这个案例虽然看起来是"保险公司赔钱"的简单故事,但背后藏着很多企业容易踩的坑。我们用大白话讲清楚,企业老板们怎么避免类似问题。

1. 施救费不是"白花钱",但必须留好发票

事故刚发生时,企业往往急着把车拖走修好,花了2万多元施救费(吊拖费+拖车费)。很多老板觉得"反正保险公司会赔",随便找个路边拖车就付钱,结果发现没有正规发票,最后钱打水漂。

法院为啥支持这22000元?因为《保险法》明确规定:为减少损失花的必要合理费用,保险公司必须承担。但关键在"必要合理"四个字:

2. 自己找评估公司要小心,别让"省钱变花钱"

企业觉得保险公司定损太低,自己花1万元找评估公司定损19.7万元。结果法院委托重新评估只认17.65万元,虽然保险公司最终承担了9000元评估费,但企业还是白白损失了1000元。

企业常见误区:

3. 医疗费理赔有"隐藏扣款"

企业垫付了7402元医疗费,但法院只判赔6000元。少了的1402元哪去了?

企业容易忽略的点:

4. 买保险时没看清,出事时全是泪

本案企业投保时没注意细节:

给企业老板的保命三招:

  1. 签合同时盯住这3条
    🔹 "施救费用包含哪些项目?上限多少?"
    🔹 "车辆损失争议时,是否约定共同委托评估?"
    🔹 "医疗费是否限定医保用药?第三方赔偿如何处理?"

  2. 事故后24小时黄金期

    • 立即拍照:车辆位置、损伤部位、路标标识
    • 索要《事故认定书》:责任划分是理赔基础
    • 通知保险公司:别等修好车再通知(可能拒赔)
  3. 理赔时坚持"三不原则"

    • 不签空白单据(有些保险公司让先签字后补材料)
    • 不随意放弃索赔权(比如本案没告第三方车主,少赔1000元)
    • 不轻信口头承诺(所有约定写进书面协议)

最后划重点:
保险不是"买了就高枕无忧",而是"买了要会用"。企业每年花几万保费,别因一个小疏忽损失几万理赔款。就像本案企业,如果当初多问一句"施救费怎么赔",就能避免后续诉讼。记住:保险条款看三遍,事故材料留齐全,争议问题早沟通——这才是真正省钱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