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质保金逾期利息必须分段计算-临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2民终95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安徽某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建公司")将临泉城隍庙项目门窗工程分包给界首市某窗建筑门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窗公司")。双方约定:门窗每平方390元,2.0mm铝合金门窗每平方450元;窗框安装后付20%,窗扇安装后付55%,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总款95%,剩余5%尾款在竣工验收2年后付清;若逾期付款,按日赔付总工程款万分之五违约金。
2020年12月26日,某建公司人员吕某签名出具《工程量计算书》;2021年1月26日,齐某想签字确认"工程量属实"并和李某共同签署《工程量计算书》。2023年12月17日,某建公司代表卢某龙向某窗公司出具《协议》,承诺剩余工程款按月息1分支付利息。临泉城隍庙项目于2021年10月20日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某窗公司自认某建公司已支付252万余元,尚欠工程款102万元。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某建公司支付某窗公司工程款101万余元,其中84万余元自2021年10月21日起按月息1分计算利息,17万余元(5%尾款)自2023年10月31日起按月息1分计算利息;另需支付律师费、保全费等1.75万元。
三、企业风险防范核心建议:分清"工程款"和"质保金"的付款时间点
本案看似只是利息计算问题,实则暴露了企业最易忽视的合同漏洞——把工程款和质保金混为一谈。许多企业以为"工程验收完就该付全款",却不知尾款中用于质量保证的部分(通常5%)要等到质保期满才能要。本案中某建公司因此多赔了2年利息(约4万元),教训深刻。
企业必须注意的3个关键点:
1. 合同里要白纸黑字写清"分段付款时间"
- 错误示范:"竣工验收后付清全款"
- 正确做法:
"验收合格后7日内付至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
- 为什么:本案中某建公司因合同未明确质保金起算时间,被法院认定尾款利息应从2023年10月31日起算(而非一审认定的2021年),直接减少赔偿金额。
2. 别轻信口头承诺或补充协议,关键条款必须写入主合同
- 本案中卢某龙在2023年出具的《协议》承诺"月息1分",但法院认为这不能推翻原合同对付款时间的约定。某建公司上诉称"应从2024年8月才开始算利息"被驳回,原因很简单:
补充协议不能改变已到期的付款义务!工程2021年验收合格,95%工程款当时就该付,拖到2023年才承诺"付利息",不影响2021年就该付钱的事实。
- 行动建议:
- 若工程已逾期未付款,重新协商时必须注明"本协议仅适用于原合同未约定事项";
- 对方要求"签协议放弃追责"?坚决拒绝!可写"双方确认此前违约责任按原合同执行"。
3. 质保金不是"免费借款",超期不付照样赔钱
- 许多企业以为"扣着5%尾款很安全",但法院明确:质保期满后必须当天付清,否则按约定赔利息。
- 本案中17万余元尾款因拖到2023年10月31日后才付,某建公司仍需支付月息1分的违约金(年化12%!远高于银行贷款利率)。
- 止损技巧:
- 在合同中约定合理质保期(住宅2年、其他项目按行业惯例);
- 质保期满前30天主动发函提醒付款,保留书面记录;
- 若对方以"质量问题"拒付,立即委托第三方检测并公证证据。
一句话总结
工程款和质保金是"两条腿走路":95%的工程款验收合格就得付,拖一天赔一天;5%的质保金到期不付也得赔,但时间从质保期满后算起。 企业签合同时务必用不同条款明确区分二者,避免像本案一样,因模糊表述多赔数万元利息。下次签工程合同时,记得让法务重点核对"付款时间节点"和"质保金起算日",省下的可能就是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