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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投保校方责任险导致幼儿园自担儿童伤害赔偿-界首健康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界首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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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案号:(2020)皖1282民初558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9年9月3日,陈某在参加界首市某幼儿园组织的户外活动中摔倒受伤。经医院诊断,左尺桡骨骨折,予以手法复位石膏外固定等治疗,支付医疗费1311元。2020年3月12日,经司法鉴定,陈某因摔伤需护理45日、营养75日,支付鉴定费660元。因赔偿问题未能协商一致,陈某提起诉讼。另查明,陈某受伤后,某保险公司已支付943.9元。

法院判决:界首市某幼儿园赔偿陈某各项损失9777.6元;陈某返还某保险公司943.9元;驳回陈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
这个案子的核心很简单:幼儿园没给所有孩子买全保险,又没证明自己管好了孩子,结果摔伤赔偿得自己全掏腰包!

具体来说,小朋友在幼儿园玩户外活动时摔断了胳膊,幼儿园作为“看护人”,法律上必须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责任(比如安排足够老师看护、场地安全等)。但这家幼儿园拿不出证据,法院就认定它没管好,得赔钱。更麻烦的是,它声称买了校方责任险(一种专门保孩子意外伤害的保险),可保险公司说名单里没有陈某,等于保险没生效。结果幼儿园不仅赔了近万元,还得把保险公司误付的900多元退回去。

对企业(尤其是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警示:

  1. 保险别“漏人”,否则白花钱!
    投保校方责任险时,必须确保每个孩子都在名单里。像本案,幼儿园以为“买了保险就万事大吉”,但没核对投保名册,导致孩子出事保险公司拒赔。建议: 每学期开学前,亲自核对保险单上的学生名单,和实际入园名单逐一对比,保留签字确认记录。别图省事让保险代理“随便填”,否则出事就是自掏腰包。

  2. 安全管理要“留痕”,别等出事才后悔!
    孩子在园内受伤,幼儿园必须自证“管好了”。本案幼儿园说“我们有责任”,但拿不出活动监控、老师排班表等证据,直接败诉。建议:

    • 户外活动时,至少安排2名老师全程看护,并用手机拍下现场照片或视频(比如老师站位、场地检查记录);
    • 建立“安全日志”,记录每日活动安排、风险排查情况,让家长签字确认。
  3. 出事后别慌,先查保险再谈赔!
    本案幼儿园在诉讼中才发现保险“没买全”,白白多赔钱。建议: 一旦发生意外,第一时间:

    • 翻出保险合同,核对受伤孩子是否在承保名单;
    • 联系保险公司时,要求对方书面确认是否理赔,避免口头承诺。

一句话总结: 安全无小事,保险要买全!教育机构千万别把“买了保险”当护身符,必须做到“名单准、管理严、证据全”,才能真正规避风险。平时多花10分钟检查保险单,可能就省下上万元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