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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电杆未设警示致收割机损毁,企业需担责-广德物件损害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6 广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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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纠纷
案号:(2019)皖1822民初226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

昝某摇系个体农用收割机经营户。2018年5月23日上午,昝某摇驾驶收割机帮助本市新杭镇路东行政村种田大户鲁某平收割麦子,11时左右,收割机在田头拐弯时扫到淹没在草丛中国网安徽省某力有限公司广德市供电公司废弃电杆的扳线上,导致废弃的电杆倒塌,结果电杆砸在收割机上,造成昝某摇受伤及收割机损坏。旁边群众闻讯后立即报警,广德市公安局新杭派出所民警出警进行了调查处理,新杭镇路东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及新杭镇供电所工作人员也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后昝某摇找到被告及鲁某平协商赔偿未果,昝某摇于2019年1月份自行将损坏的收割机送去维修,因此支付修理费5300元。

另查明,案涉的电杆系被告架设,且处于停用状态多年。该电杆架设在鲁某平麦田的南侧,中间相隔一条水沟,固定的扳线扣位于鲁某平麦田的田埂上,且该田埂杂草茂盛。根据广德市农机管理局出具的《关于全喂收割机作业效益的情况说明》,2018年广德市农业机械的作业环境和作业市场价格估算,一台收割机每天平均可收割面积为25-30亩,小麦季收割时长10天,水稻季收割时长25天,跨区作业晚稻季时长15天,全年可机收时长50天。市场收割价格为80元/亩,除去油耗10元/亩,机械磨损折旧费15元/亩,每亩可支配收入为55元。

法院判决结果:国网安徽省某力有限公司广德市供电公司赔偿昝某摇损失5715元(占总损失的30%),其余损失由昝某摇自行承担;同时驳回昝某摇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风险防范提示

案件核心教训:企业对废弃设施“放任不管”=自掏腰包赔偿!
本案看似是收割机撞倒废弃电杆的意外,实则暴露了企业安全管理的致命漏洞:被告公司明知电杆已停用多年,却任由拉线被杂草淹没、未设任何警示标志,最终导致事故。法院明确指出,企业作为设施管理者,即使设施“废弃”,也需履行安全维护义务;否则,一旦出事,至少要赔30%的损失。更扎心的是,原告自身有重大过失(如操作时未观察环境),企业仍难逃责任——因为安全隐患是企业埋下的“雷”。

对企业的重要警示:废弃设施不是“甩手掌柜”,疏忽管理必吃大亏!
许多企业(尤其是电力、通信、建筑类)常有闲置的电线杆、管道、设备等“废弃资产”,觉得“反正不用了,不用管”。但本案证明:这些“死物”随时可能变“祸根”。比如:

企业如何避坑?3招守住钱袋子

  1. 定期“扫雷”,别让隐患藏草里

    • 别等事故才想起来查!制定季度检查表,重点排查:废弃电杆、管道、广告牌、围墙等。
    • 实操建议:安排专人用手机拍照记录,重点拍“杂草是否覆盖”“警示牌是否清晰”。若发现隐患(如本案的拉线淹没在草中),立即清理杂草+加装反光警示带(成本不到50元),比赔5000元强百倍!
  2. 该拆就拆,别当“钉子户”

    • 停用超1年的设施,果断评估:还能用吗?能卖就卖,不能卖就拆!
    • 实操建议:建立“废弃设施台账”,标注停用日期。超过期限(如2年)未处理的,自动触发拆除流程。拆不了的(如公共区域电杆),必须书面通知属地政府或村委会,留存记录——避免责任全甩给你。
  3. 签合同时划清“责任田”

    • 本案电杆在鲁某平的麦田边,公司辩称“应由土地使用者负责”,但法院不认!因为企业是设施主人,不能把安全责任“外包”
    • 实操建议:在租赁、承包合同中明确写:“甲方提供的设施由甲方负责安全维护”,并约定违约赔偿。同时给合作方发《安全告知书》(例:“田埂有废弃电杆,请收割时绕行”),用微信发截图保存证据。

最后敲黑板:安全不是“多一事”,而是“省大事”!一个警示牌的成本,远低于一场官司的赔偿。企业主请牢记:废弃≠免责,看不见的隐患,才是最贵的“隐形负债”。定期给设施做“体检”,既是保护他人,更是守护企业自己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