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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知情的假货也要赔钱?关键要保留进货凭证-淮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6 凤台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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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案号:(2022)皖民终33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安徽古某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5日,主要从事粮食收购、生产白酒、酿酒设备、包装材料等。该公司拥有第7417861号、第10497096号注册商标,现均在注册有效期内,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3类:酒(饮料);葡萄酒等。2021年6月7日,安徽古某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市场调查人员在淮南市正安公证处公证员的监督下,以消费者身份到凤台县某镇骏毅超市以660元的价格购买了二箱(8瓶)标注"古井贡酒年份原浆"献礼版白酒。公证员对所购商品予以封存并出具了(2021)皖淮正安公证字第3620号公证书。经安徽古某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凤台县某镇骏毅超市销售的"古井贡酒年份原浆"献礼版白酒系假冒安徽古某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已注册商标的商品。安徽古某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为维权支付律师费4000元、公证费1000元。另查明,2021年6月9日,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经检查发现凤台县某镇骏毅超市销售假冒安徽古某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的原浆献礼版白酒6箱及其他假冒产品43箱。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8月11日作出凤市监处罚〔2021〕1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侵权产品予以没收,并罚款19160元。

法院最终判决:凤台县某镇骏毅超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安徽古某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50000元。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以达到提示企业注意法律风险的目的

很多小超市老板看到这个案例可能会喊冤:"我又不知道卖的是假酒,凭什么要赔5万块?"这恰恰是本案最值得企业警惕的地方——不知情销售假货,照样要赔钱!

根据《商标法》规定,销售假冒商品是否要赔钱,关键看两点:第一,你有没有尽到基本的进货查验义务;第二,能不能证明商品是从正规渠道来的。就像我们买东西要保留小票一样,商家卖货也得"留证据"。

在这个案例中,凤台县某镇骏毅超市声称假酒是从颍上县某可商贸有限公司进的货,但拿不出任何有力证据:没有购货合同、没有付款记录、没有发票,甚至连微信聊天记录都是事后补的(而且时间还在被查之后)。法院当然不会相信,最终判其赔偿5万元。

给企业3个简单实用的防坑指南:

  1. 进货"四件套"缺一不可
    每次进货必须保留:①正规发票或收据;②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③付款凭证(银行转账记录最好);④商品检验报告。这些"小纸片"看似麻烦,但遇到纠纷就是你的"护身符"。就像本案中,如果骏毅超市能提供正规进货发票,至少能避免赔偿责任。

  2. 警惕"上门推销"的陷阱
    很多假货都是业务员直接送货上门,打着"厂家直供""特价清仓"的旗号。记住:再便宜也要核实对方身份!要求查看授权书、公司证件,必要时拨打品牌官方电话确认。本案中骏毅超市就是轻信了上门推销的姜某爱,结果吃了大亏。

  3. 被查假货后要立即整改
    本案有个细节:市场监管局8月已经处罚了骏毅超市,但10月古某公司又来取证。虽然法院没认定"二次侵权",但如果被查后还继续卖假货,赔偿金额会翻倍!建议企业收到整改通知后,立即下架可疑商品,保留整改记录。

最后提醒各位老板:现在品牌方打假越来越专业,公证取证、市场调查都是常规操作。别以为"小本生意没人管",一次侵权可能赔掉半年利润。守住进货关,就是守住钱袋子——毕竟法律只保护"认真做生意"的人,不保护"马大哈"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