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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约定的律师费必须实际发生才能获法院支持-巢湖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8 巢湖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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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4)皖0181民初142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因日常生产经营周转需要,2022年7月6日,中国某银行巢湖市分行与肥东某家庭农场、梁某签订《“裕农快贷”(皖农.云担通)借款合同》,约定银行向两方提供360000元的授信借款额度,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6日。贷款利率为3.7%,逾期还款的罚息利率上浮50%。还款方式为按月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本。合同约定,因被告违约导致银行为实现债权产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均由被告承担。2022年7月6日至9月11日期间,肥东某家庭农场分5次支用借款共计360000元。还款期限届满后,两方未按约定还款。截至2023年10月10日,差欠本金359826.51元及利息(含罚息)5127.7元。中国某银行巢湖市分行向安徽某达律师事务所实际支付律师费2202元,并于2023年11月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肥东某家庭农场、梁某需在10日内偿还借款本金359826.51元及利息(含罚息5127.7元,后续按合同标准计算至付清之日);支付律师费2202元;驳回银行关于未实际支付的律师费及其他费用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一个简单却容易被忽视的道理:合同里白纸黑字写了“对方要赔律师费”,但如果拿不出付款凭证,法院只认你实际花掉的钱。银行明明在合同里约定“违约方要承担律师费”,起诉时也主张了7340元,结果因为只提供了2202元的转账记录和发票,法院就只支持了这一小部分。

对企业来说,这敲响了三记警钟:

  1. 签合同时别只顾“写条款”,更要管“留证据”
    很多企业觉得合同里写清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就高枕无忧,但法院认的是“真金白银花出去了”。就像本案,银行主张7340元律师费,却只能证明付了2202元,多出的部分直接打水漂。企业以后签合同时,不仅要明确费用承担条款,还要养成习惯:每笔支出都要留好付款记录、发票和合同,哪怕是一张微信转账截图也不能少。

  2. 借钱还钱是小事,凭证保管是大事
    肥东某家庭农场因为没按时还款成了被告,结果连累要多付利息和律师费。企业日常经营中,无论是借钱还是供货,所有资金往来都要通过公司账户操作,避免用私人微信或现金支付。像本案中银行能快速证明欠款金额,正是因为每一笔借款都有银行回单和对账单。小企业主常犯的错误是“钱从个人卡走”,一旦发生纠纷,既难自证清白,又可能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3. 维权成本别“画大饼”,该花的钱别省
    银行起诉时主张了5000元保全费和7340元律师费,但法院只支持了实际发生的费用。很多企业维权时总想“把所有可能的损失都算上”,结果因证据不足反而败诉。正确做法是:

    • 律师费按实际支出主张,别虚报;
    • 保全费、差旅费等提前规划,保留票据;
    • 如果委托律师,必须签正规合同并公对公付款,避免“口头约定”。

说白了,法律不保护“我以为”,只保护“我证明”。企业平时花10分钟整理凭证,可能避免打官司时损失上万元。下次签合同前,记得多问一句:“这笔钱花出去,我能拿出什么证明?”这比事后扯皮管用一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