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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已付清证据不足被驳回,企业如何防范劳务纠纷风险-长垣劳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0 长垣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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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4)豫0783民初1435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赵堤镇某某经济合作社与长垣市某某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东赵堤村污水管网协议》,协议约定由长垣市某某建设有限公司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东赵堤村内污水管网工程。协议落款处甲方加盖印章赵某胜在法人签字处签名。长垣市某某建设有限公司在乙方盖章,法人签字处加盖有勾某勇私人印章。后勾某勇雇佣鲍某杰等12人为上述工程施工,施工时间自2020年6月份至2021年初,后经结算,勾某勇于2023年1月31日向鲍某杰等12人出具工资表一份,载明鲍某杰工资为33000元,勾某勇在工资表落款处签字按指印并书写有其身份证号及手机号。2023年3月,鲍某杰等12人就勾某勇所欠工资曾分别诉至法院,鲍某杰所涉案件案号为(2023)豫0783民初1432号,法院予以合并审理,该案庭审中,勾某勇对欠付鲍某杰工资33000元予以认可。后鲍某杰等人撤回起诉。本次诉讼中,鲍某杰仍然提供上述工资表,而被告勾某勇提交2022年3月2日支付工资凭证及原被告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王会丽(另案原告,工资表中人员之一)与其签订的劳务证明复印件一张。通过鲍某杰、勾某勇的聊天记录,可以看出从2021年1月14日之后,鲍某杰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向勾某勇示明一下自己及其所领其他2人的工资数额,并将之前所欠工资64480元计入其中,至2021年2月1日总计80110元,勾某勇陆续支付,期间鲍某杰及其所领班组仍然为其务工。2021年4月20日,勾某勇尚欠其15500元,2021年5月3日,下欠11700元。2021年5月24日下欠7700元。2021年10月15日下欠28190元,至2022年3月19日,共欠39996元。2022年3月21日,勾某勇向鲍某杰转款40000元。据此,被告勾某勇认为鲍某杰的工资已付清。庭审中,勾某勇认可,截止目前尚欠鲍某杰6362元但其认为该6362元与本次诉讼没有关系。

法院最终驳回了鲍某杰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13元由鲍某杰承担。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法律风险防范

这个案例看似是农民工讨薪被驳回的简单案件,实则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在劳务用工过程中,证据保留不当可能让企业陷入被动。鲍某杰拿着老板签字的工资表要求支付33000元工资,却因无法证明这笔款项尚未支付而败诉。为什么老板签字确认的工资表反而不能作为有效证据呢?关键在于工资表只反映了某一时间点的欠款情况,而非最终结算结果

这个案例揭示了企业劳务管理中最常见的三大风险:

1. "签字即了事"的误区——工资表不是"护身符"

很多企业老板以为让员工在工资表上签字就万事大吉,但本案中勾某勇2023年1月签字的工资表,却被2022年3月的微信聊天记录"推翻"。聊天记录显示,早在2022年3月21日,勾某勇已向鲍某杰转账40000元,基本覆盖了工资表上的33000元。这告诉我们:签字的工资表只代表当时欠款状态,不能证明后续是否付款

企业应对策略:支付工资时必须保留完整证据链。建议:

2. 微信聊天成"关键证据"——数字时代的新风险

本案中决定胜负的不是工资表,而是微信聊天记录!从2021年1月到2022年3月,鲍某杰与勾某勇关于欠款金额的多次沟通,清晰记录了欠款从64480元逐步减少到39996元,再到40000元转账的全过程。法院正是依据这些"数字足迹"认定工资已基本付清。

企业应对策略:重视电子证据的保存与管理:

3. "挂靠经营"陷阱——企业责任难推脱

本案中,勾某勇以长垣市某某建设有限公司名义签订工程合同,但实际是个人雇佣工人。当发生纠纷时,公司以"没有劳务关系"为由拒绝担责。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企业允许个人挂靠经营,很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虽然本案公司未被判担责,但风险依然存在。

企业应对策略:杜绝违规挂靠行为:

给企业主的实用建议:

记住:在劳动纠纷中,"谁主张,谁举证"是基本原则。企业作为用工主体,有责任保留好用工过程中的各项证据。一次规范的操作可能只需多花5分钟,而一次疏忽可能导致数万元的损失。从今天开始,让每一分工资都"付得明白、说得清楚",这才是企业稳健经营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