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融资租赁提供担保前必须核实租赁物真实性-长葛保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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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保证合同纠纷
案号:(2022)豫1082民初678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9年12月25日,广东某甲公司与河南某乙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广东某甲公司将热浸镀锌生产线一条出租给河南某乙公司,租赁成本410万元,租金总额4566390元。同日,长葛某丙公司、赵某分别向广东某甲公司出具《担保书》,承诺为河南某乙公司在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广东某甲公司与河南某乙公司就租赁物办理了抵押登记(登记编号:41102019005495)。2019年12月25日,广东某甲公司与杭州某丁公司、河南某乙公司签订《购买合同》,约定设备价款410万元。河南某乙公司向广东某甲公司出具《租赁物件签收证明》,确认已收妥设备。此后,河南某乙公司支付了八期租金共889704元后停止付款。2021年6月,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就广东某甲公司与河南某乙公司的纠纷出具调解书,确认河南某乙公司欠付租金2280488.78元、违约金111835.78元、诉讼费5008.78元。因河南某乙公司未履行调解书,广东某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未果,遂起诉要求长葛某丙公司和赵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赵某抗辩称:租赁物与其他合同中的设备混同,实为虚构;融资租赁合同应属无效,担保亦无效;广东某甲公司和河南某乙公司隐瞒租赁物虚假事实,导致其在不知情下签署担保书。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长葛某丙公司、赵某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1)粤0606民初17202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债务及诉讼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河南某乙公司追偿。
三、企业如何防范担保法律风险
这个案例给所有为企业债务提供担保的企业和个人敲响了警钟:担保不是签个字那么简单,必须亲自核实核心事实!
很多企业老板以为"朋友公司让我担保,签个字就行""反正设备已经抵押给租赁公司了,出不了问题"。但本案中,赵某作为股东、长葛某丙公司作为关联公司,都因轻信而背上200多万元债务。法院为何不采信赵某"设备是假的"抗辩?关键就在于:河南某乙公司出具了《租赁物件签收证明》,且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这些书面材料让法院认定"设备真实存在",赵某却拿不出反证。
企业担保必须做到"三查三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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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实物不查合同
别只看对方提供的合同和发票!必须亲自到现场查看设备:- 设备是否真实存在?能否正常运转?
- 设备铭牌型号是否与合同一致?(本案中抗辩方称设备与其他合同重复)
- 建议拍摄带时间水印的视频,留存设备现状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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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交付不查登记
抵押登记≠设备真实!本案中虽然办理了抵押登记,但法院最终采信的是《租赁物件签收证明》。企业要:- 要求查看承租方签字的设备接收单
- 核对签收日期与合同时间是否合理(本案中设备1月签收,12月签约,时间逻辑成立)
- 警惕"签约前已存在设备"的情况(本案抗辩称设备早于合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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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能力不查情面
很多担保是因为"抹不开面子":- 股东为公司担保?先查公司资产负债表!(本案中河南某乙公司后来进入破产程序)
- 关联公司互保?必须独立评估风险!(本案长葛某丙公司是河南某乙公司唯一股东)
- 记住:担保后债务不会消失,只是转嫁到你头上
特别提醒:
融资租赁交易中,如果设备根本不存在(比如用同一套设备重复融资),可能导致整个合同无效,担保人反而可能免责。但本案恰恰相反——因为担保人拿不出"设备虚假"的证据,反而要承担责任。所以企业不要心存侥幸,必须主动核实:要求查看设备采购合同、付款凭证、安装调试记录,必要时聘请第三方机构查验。
最后记住:担保是"无限责任",不是"友情支持"。签字前多花1小时核实设备,可能避免背上百万债务。企业经营要讲情义,但担保必须讲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