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受商业承兑汇票必须确保背书连续且基于真实交易,否则可能面临拒付风险-长葛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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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票据追索权纠纷
案号:(2022)豫1082民初324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1年2月9日,贵阳观山某大数据科技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向天津某宏远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出具6份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总票面金额为1069653.62元,到期日均为2022年2月8日,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黔灵山路支行。后经几次背书,转让至重庆某陆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某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长葛某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1月5日,长葛某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与长葛某域农业有限公司之间存在资金拆借关系,该公司将涉案6份票据背书转让给长葛某域农业有限公司。汇票到期后,长葛某域农业有限公司提示付款被拒绝,现汇票记载的票据状态为"提示付款已拒付"。另查明,天津某宏远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是天津某宏远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
法院判决:河南某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某陆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天津某宏远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贵阳观山某大数据科技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支付长葛某域农业有限公司汇票款1069653.62元及利息(利息以1069653.62元为基数自2022年2月9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建议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企业在收受商业承兑汇票时,如果不注意核实票据背书是否连续、交易是否真实,一旦票据到期被拒付,企业可能面临难以追回款项的风险,甚至需要通过诉讼才能解决问题,费时费力又费钱。
具体来说,法院认定原告长葛某域农业有限公司之所以能够胜诉,主要有三个关键点:
- 票据背书连续:汇票从出票人到原告手中,经过了多次合法背书转让,链条完整无断裂。
- 基于真实交易:原告与前手长葛某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存在真实的资金拆借关系,不是空手套白狼。
- 及时提示付款:原告在票据到期后及时提示付款,被拒后依法行使追索权。
而被告贵阳观山某大数据科技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的辩解之所以未被采纳,是因为他们无法证明原告不符合上述条件。
给企业的三点实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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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汇票前务必"三查"
- 查背书是否连续:从出票人到你手中的每一道转让记录是否完整、签字盖章是否清晰可辨。
- 查前手是否可靠:了解给你汇票的企业经营状况,避免接收"问题企业"转来的票据。
- 查交易真实性:确保你与前手之间有真实的商品交易或服务合同,保留好送货单、发票、合同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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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前及时"提醒",到期后立即"行动"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就像"最后期限",到期前一周就要做好提示付款准备。到期当天或次日必须通过银行系统发起付款请求,不要等到过期才行动。一旦显示"拒付",要在3天内向前手和出票人发出书面追索通知,6个月内必须向法院起诉,否则可能丧失追索权利。 -
别把"电子汇票"当"电子钱包"
很多企业误以为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转账一样安全可靠,实际上它只是"承诺付款"而非"已经付款"。特别是当出票人是民营企业而非银行时,风险更高。建议:- 对于大额汇票,尽量要求对方提供银行保函或找信誉好的企业背书增信
- 不要仅凭一张"转让证明"就接收汇票,必须核实背后的交易合同
- 定期查询"票据信息披露平台",了解出票人是否存在逾期记录
票据本是方便企业资金周转的好工具,但用不好就会变成"烫手山芋"。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别人轻易给你的"承兑汇票",背后可能藏着风险陷阱。企业在收受汇票时多花10分钟核实信息,可能就避免了之后几个月的追款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