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他人名义借款企业必担还款责任 - 谷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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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各位企业老板和管理者,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企业法律顾问。今天用一个真实案例,给大家讲清楚一个常见又危险的操作——挂靠他人名义借款。很多企业为了图方便,让员工或他人“代借”资金,结果惹上大麻烦。这个案例中,老板因挂靠借款被银行追债25万多元,法院直接判他全额还款!下面我用大白话拆解风险,教您怎么避开这个“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0)鄂0625民初1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来自法院认定):
2012年4月,庄某以他人名义向中国某银行谷城支行借款30万元,用6个月。到期没还上,2012年10月又转贷30万元,同时再以他人名义借了30万元,总共60万元,年利率15.3%,用到2013年5月4日。后来,中国某银行谷城支行和庄某、刘某签了《债务清单》,写明庄某、刘某要还清以蔡某林、陈某升、刘某燕、李某渊、汤某群、杜某凤等人名义借的这60万元(年利率15.3%,用到2014年5月4日)。当天,双方还签了《中国某银行小额贷款补充协议》,庄某和刘某亲口承认:“我们才是这笔钱的实际用款人,愿意还本金、利息、罚息,连打官司的费用都认!”
协议签完后,庄某从2013年6月到2014年3月还了部分钱,但一直欠着258,342.36元本金没还。银行催了好多次,庄某总说“在外地筹钱”,结果拖了好几年也没还,银行只好告到法院。
判决结果:
法院直接判庄某和刘某15天内还清258,342.36元本金+利息(从2014年3月22日起按年利率13%算,一直到还完为止),外加5000多元诉讼费。简单说:签字认债,就得认账!一分都跑不掉。
三、核心风险:挂靠借款=给企业“埋雷”,老板亲自背锅!
这个案子表面是“借钱没还”,但根子在企业用“挂靠”方式操作借款——庄某挂靠装修公司接工程,却让一堆工人顶名向银行借钱。法院为什么判他输?关键就三点:
🔥 风险1:挂靠借款=自认“实际用款人”,甩不掉责任!
很多老板觉得:“钱是用工人名字借的,跟我公司没关系。”大错特错! 本案中,庄某和刘某签了《债务清单》和《补充协议》,白纸黑字写“我们才是实际用钱的人”。法院一看:您自己都承认了,还想赖账? 企业千万别学这种操作!
✅ 防范建议:
- 企业融资必须用自己的名义签合同,别让员工、挂靠方或“马甲公司”代借。
- 如果签了类似《补充协议》的文件,务必看清“实际用款人”“债务确认”这类字眼——只要签字,银行就能直接找您要钱!
🔥 风险2:转贷不等于“免责”,逾期越拖越被动!
庄某第一次借30万没还上,银行同意转贷(新贷还旧贷),结果他以为“转完就安全了”,继续借新钱。结果工程出事故,钱断了链,转贷反而让债务越滚越大。更糟的是,他总口头承诺“马上还”,但从不兑现,法院认为这是恶意拖延,直接加重责任。
✅ 防范建议:
- 转贷不是“救命稻草”! 银行同意转贷,只是给缓冲期,债务主体不会变。
- 一旦发现还不上钱,立刻和银行书面协商(比如签还款计划),别光靠口头承诺。拖得越久,罚息越高,还可能被起诉冻结资产!
🔥 风险3:挂靠经营本身违法,连累借款合同无效!
判决里提到:庄某是“挂靠在有资质的装修公司承接工程”。这种操作早被国家明令禁止(《建筑法》规定禁止挂靠施工)。挂靠本身违法,会导致整个借款链条不合规——银行能以“借款用途不真实”为由,随时要求提前还钱!
✅ 防范建议:
- 企业接工程必须用自己资质,别搞“挂靠”“代持”。资质问题找专业律师合规整改,别为省小钱惹大祸。
- 借款合同里写的“资金用途”(比如“用于工程装修”)必须真实!造假=给银行抓把柄,说收就能收。
💡 给企业老板的3句保命忠告
- “谁借钱、谁还钱”是铁律——别让员工、亲戚或挂靠方顶名借款,否则您就是“背锅侠”。
- 签协议前问自己:这字一签,我能反悔吗? 凡是写“实际用款人”“债务确认”的文件,签字=认债,别稀里糊涂按手印!
- 钱断链时,主动比被动强100倍——立刻联系银行谈方案,别等催收上门才“筹钱公关”,法院最烦这种“老赖式拖延”。
征和律师提醒:企业融资不是“借个名”那么简单!2024年新规已严打挂靠借款(参考《民法典》第681条),一旦出事,不仅赔钱,还可能影响企业征信。建议每年做一次融资合规体检,重点查:借款主体是否匹配、合同条款是否清晰、债务有无隐藏风险。有问题早解决,别等银行起诉才后悔!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团队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