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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合同+微信记录也可证明欠款,企业应规范交易凭证管理-新郑承揽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新郑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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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184民初701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某店注册于2019年11月20日,经营者为崔某,是个体工商户,主要做广告设计、代理和发布业务。某公司成立于2021年5月19日,是家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董某。

2018年9月13日到2022年8月23日期间,某店多次为某公司加工发光标识等产品。崔某的妻子王某通过微信与董某沟通下单和价格事宜。董某通过微信、支付宝和银行转账向王某账户支付了多笔款项,共计91207元。

2022年8月30日至2025年4月27日期间,王某多次通过微信向董某催要货款。双方在微信聊天中讨论欠款金额:王某说2020-2022年期间欠42810元,董某回复"在的在的姐,这个月要晚个一两天";后来王某说"39810-1000=38810元",董某说"金额回头对一下";2024年11月10日,董某转账1000元后,王某说"39410-1000误差-1000余37410元",董某回复"根据之前姐说的……"。最终,某店主张某公司还欠37410元未付。

某店向法院起诉,要求某公司支付剩余货款37410元及利息等费用。

法院判决结果:某公司应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向某店支付37410元及利息(从2022年8月24日起按市场利率计算到实际付清之日),但驳回了某店关于诉状材料费240元的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风险提示

这个案子看起来简单,却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没有签书面合同,光靠微信聊天也能打赢官司! 很多老板觉得"都是老熟人,微信说说就行",结果欠款要不回来,还被法院判赔利息。

法院为啥支持了原告?关键在于三方面证据:

  1. 微信下单记录:从2018年9月开始,双方在微信里明确说了"多少钱""做什么产品",比如"董:多少钱老板?""王:全发光的吗;这2个灯箱",这些聊天直接证明了交易内容。
  2. 转账记录:董某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并备注了用途,形成了完整的付款链条。
  3. 催款记录:王某几年间持续在微信上催款,董某不仅没否认欠款,还多次承诺"这个月给""七天后给你800-1000",甚至最后转账1000元时还说"金额回头对一下",等于变相承认了债务。

对企业来说,这个案子暴露了三大风险点:

第一,口头约定风险大,但微信就是"电子合同"
很多小微企业觉得"不就是做个招牌吗,打个电话就行",但微信聊天已经具备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合同可以是书面、口头或微信等其他形式。建议:所有交易必须保留完整聊天记录,重点保存包含"产品规格""价格""交货时间"的对话,别随手删聊天记录。

第二,催款不及时,损失会扩大
某店从2020年就开始欠款,拖到2022年才认真催,结果利息从2022年8月开始算。更糟的是,某公司老板一直说"缓缓再给",某店心软同意,反而让债务越滚越大。提醒企业:超过3个月没付款,必须发正式催款通知(微信也行),明确写清"X月X日前付清,否则将计算利息",别给对方"缓缓"的机会。

第三,逃避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输得更惨
某公司收到法院传票后直接"玩消失",结果法院直接按原告说的判了。很多老板以为"不接电话、不到庭就能赖掉",其实正相反!法律规定,被告不到庭等于放弃答辩权利,法院会直接采信原告证据。记住:收到法院通知必须积极应对,哪怕只写个简单情况说明,也比完全不理强。

给企业的3条实用建议:

  1. 简单合同随口签:哪怕只是微信下单,也要发一句"确认按XX元做XX产品,X月X日前付款",对方回复"好的"就是有效证据。
  2. 账目每月对一次:像案例中那样,定期在微信里核对"截至X月欠款X元",让对方确认。发现金额有争议立刻解决,别等到几年后。
  3. 催款要有"节奏感":第一次逾期:微信提醒;第二次逾期:发书面催款函(可用微信发送PDF);第三次逾期:直接咨询律师准备起诉。

最后提醒:微信聊天能当证据,但必须保留原始载体(别只截图)。手机换新前,记得把重要聊天导出到电脑保存。生意场上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完整的证据链"才能保护你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