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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超法定上限部分法院不支持-林州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林州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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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4)豫0581民初473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2年5月25日,林州某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魏某玉签订《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贷款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贷款期限壹拾贰个月;贷款利率月息22‰,按月计付利息,逾期按月利率50‰计收;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抵押物为林州市号房**。2012年5月30日,双方于林州市房产管理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2013年5月25日,双方签订了《延期还款协议书》,约定延期还款时间至2022年5月25日,延期后借款利率按月利率22‰执行。魏某玉已按约支付利息至2015年12月25日,并于2019年1月26日一次性清偿欠息100000元整。

法院判决:魏某玉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林州某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0000元,并支付下欠利息(利息自2015年12月25日起以200000元为本金按年利率24%计算直至还清为止,其中应扣除已清偿的利息100000元);林州某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对魏某玉抵押的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案例核心观点:利率约定别"踩红线",企业借款合同要合规

这个案例看起来简单,但藏着一个企业经常踩的"坑":借款合同的利率约定。

林州某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和魏某玉签订合同时,约定月利率22‰(相当于年化26.4%),逾期利率更是高达50‰(年化60%)。但法院最终只支持了年利率24%的利息,高出部分直接"作废"了。为什么呢?

关键点1:法律有"利率天花板"
国家对民间借贷利率有明确规定,目前法律保护的最高年利率是24%。超过这个数,就算合同白纸黑字写着,法院也不会全部支持。本案中,合同约定的26.4%已经超了,更别说60%的逾期利率,简直是"天价利息",法院当然不会认可。

关键点2:企业自己也要守规矩
很多企业觉得:"我是出借方,利率我说了算"。大错特错!即使对方同意,超过法定上限的约定也是无效的。就像本案,林州某信公司以为合同写得清清楚楚就能全额拿回利息,结果白白损失了部分收益。

给企业的3个实用建议:

  1. 签合同前先算"合规账"
    别光顾着算能赚多少利息,先确认是否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简单说:年利率别超24%,这是"安全线"。如果急需资金周转,想提高点收益,可以通过合法服务费等方式,但总成本不能突破上限。

  2. 延期协议要规范
    本案中双方签了延期还款协议,把还款期延到2022年,这很关键!因为如果没有这个协议,诉讼时效可能已经过了(一般债务诉讼时效3年)。企业做延期一定要书面签协议,明确新期限,避免"过期作废"。

  3. 证据保存要完整
    林州某信公司能赢,靠的是完整的合同、抵押登记和还款记录。建议企业:

    • 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必须书面签订
    • 利息支付要有收据或银行流水
    • 催收过程要留痕(如短信、邮件)
    • 抵押物必须到正规部门办理登记

特别提醒: 有些企业觉得"小额贷款公司可以高息",这是误区!无论什么类型企业,民间借贷利率都受统一规则约束。别等到打官司才发现,约定的高额利息法院根本不认。

记住:合法的高收益,比违法的"高回报"更靠谱。签借款合同不是"谁强势谁说了算",而是"谁合规谁赢到最后"。企业要想长远发展,必须把法律红线当成经营底线,别让"小疏忽"变成"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