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也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谷城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案号:(2023)鄂06民终5344号
审理法院:谷城县人民法院(一审)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李某自2016年开始在某甲公司上班,从事货物运输工作至2020年,期间每月工资收入4800元。后由于疫情原因,李某离开公司。2020年11月3日某甲公司管理人员章某(网名章三)在微信空间发布招聘司机的招工启事:"谷城某某有限公司,招司机二名B证优先,工资4000元-5000元有意致电17771011988非诚勿电"。2022年4月2日章某电话通知李某去上班,仍从事货运运输司机。有货送货,没有货就在公司干杂活。出车时需要加油、或者交过桥或过路费,由章某直接通过微信转付李某。送货时有时代收货款李某也通过微信转付给章某。每月工资由章某通过微信直接转给李某。2022年6月、2022年9月的工资,章某将李某收回的货款抵付李某工资扣除后,将剩余的工资通过微信转付李某。双方未签订书面用工协议。李某每天工作由章某负责安排。2022年7月9日李某驾驶登记在某甲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名下的轻型栏板货车送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某甲公司垫付费用27万元。后因劳动关系确认引发争议。2023年3月16日李某向谷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自2022年4月3日起与某甲公司存在劳动关系。2023年4月17日谷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书,确认李某与某甲公司自2022年4月3日起存在劳动关系。某甲公司对该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某甲公司的诉讼请求,确认某甲公司与李某之间自2022年4月3日起存在劳动关系。某甲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企业如何防范劳动关系认定风险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常识:即使没签劳动合同,只要符合劳动关系的实质特征,企业也得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
某甲公司输了官司,主要因为三个关键点:
- 有人管:李某每天工作由章某安排,不是自己想干就干、不想干就不干。公司能指挥李某做什么、什么时候做,这就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 有活干:运输工作是公司业务的核心部分,不是临时帮个忙。李某不仅送货,没货时还干杂活,说明他是公司运营不可或缺的一环。
- 有钱发:工资通过微信定期发放,有记录可查。虽然公司说"按天算钱",但法院看的是实际工作模式——李某几乎是连续工作的,不是今天干明天不干的临时工。
某甲公司最大的错误是:以为"没签合同=不是员工"。现实中很多企业都这么想,结果出了事故才傻眼。本案中李某送货时出车祸,公司垫了27万,如果确认了劳动关系,这些费用本应由工伤保险承担,但因为没参保,全得公司自己扛!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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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图省事不签合同:用工第一天就必须签劳动合同,哪怕只用一天。不签合同?法律默认从用工之日起就建立劳动关系,公司还要额外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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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用工性质:如果是真临时工(比如只干3天的搬运工),要签《劳务协议》明确是"一次性服务",并避免让对方接受日常管理。但要注意:如果实际工作模式像员工一样被管理,签了劳务协议也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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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管理记录:保留考勤、工作安排、报酬支付等证据。本案中公司用微信转账发工资反而成了"存在劳动关系"的铁证。建议用公司账户统一支付,备注"工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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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参保必须参保:员工上岗前必须办理工伤保险,这是法律强制要求。别等出事才后悔,本案中若参保了,27万垫付款大部分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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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管理人员乱招人:本案中章某以个人名义用微信招人、发工资,看似"私人行为",但因工作内容属公司业务,法院仍认定是公司行为。企业要规范招聘流程,统一由HR部门负责。
记住:劳动关系认定看的是实际用工情况,不是看你怎么想、怎么签。企业省下的合同钱、社保费,可能在一次事故后变成巨额赔偿。规范用工看似麻烦,实则是给企业穿上"法律防护服",关键时刻能救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