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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口头赔偿承诺未留证反赔钱-巩义财产损害赔偿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2 巩义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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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案号:(2025)豫0181民初955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赵某系巩义市回郭镇香港街6号11号楼2单元1101号房屋的登记所有权人,该房屋系从巩义市某有限公司购得。交房后,赵某发现房屋漏水,后巩义市某有限公司多次对漏水问题进行修复。
某物业公司巩义分公司出具的《证明》显示,自2020年9月26日开始,该房屋因工程质量问题反复出现漏水情况,巩义市某有限公司持续对赵某房屋进行修复,但漏水情况始终未得到改善,直至今日仍未修复完好。为此,巩义市某有限公司、某物业公司巩义分公司、赵某三方就该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由巩义市某有限公司赔偿赵某三年的物业费用共计8797.32元,并负责房屋后续维修工作,直至完全修复。当时三方已就该方案达成口头共识,赵某要求巩义市某有限公司提供书面协议,遭到拒绝,故双方未签订书面协议。直至2025年房屋依然没有完全修复,赵某向巩义市某有限公司主张赔偿5年物业费共计14662.2元,但该公司以“赔偿5年物业费申请不下来”为由拒绝处理。

法院判决:巩义市某有限公司需赔偿赵某8797.32元及利息(以8797.32元为基数,从2025年9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但驳回赵某关于5年物业费和其他利息的诉求。

三、核心风险提示:口头承诺不签协议,企业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口头答应的事,没留证据就是“白答应”。赵某的房屋漏水问题,开发商反复修不好,三方协商后口头承诺赔3年物业费,但因为没签书面协议,开发商最后不仅赔了钱,还搭上利息。更关键的是,当赵某后来主张赔5年物业费时,法院因为没证据只支持了最初的3年部分——企业既没省下赔偿,又因轻视证据吃了大亏

对企业来说,这类风险太常见了:

企业这样做,才能避坑

  1. 小事也签字:哪怕赔100元,也要写个简单书面协议(比如微信文字确认“双方同意赔偿XXX元,签字生效”),避免“说不清”。
  2. 修不好就快“断尾”:质量问题反复修?别硬扛!及时和客户签书面方案:要么彻底修好,要么明确赔偿金额和时限。拖得越久,客户损失越大,索赔越高。
  3. 接到诉讼别“装鸵鸟”:本案开发商拒不到庭,等于自动认输。哪怕觉得对方没理,也必须出庭举证——不出庭?法院直接按原告说的判!

记住:客户要的不是“口头保证”,而是“踏实安心”。企业用一纸协议把承诺固定下来,表面看多花5分钟,实际是省下几万块赔偿+一堆麻烦。下次协商时,别再说“签什么签,我还能赖你?”——真赖了,法院会让你赖得更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