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心“背靠背”付款条款让你血本无归-巩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1 巩义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4)豫01民终12786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判决结果
2020年12月25日,贵州某华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贵州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巩义青龙山国际康养度假区项目合作经营协议》,约定贵州某华泰在贵州某路桥与巩义市某康养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后,向贵州某路桥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贵州某路桥中标后将工程中50%的工程量分包给贵州某华泰,并提取1%的管理费。协议明确约定:1000万元履约保证金在巩义市某康养返还贵州某路桥后,贵州某路桥才同步返还给贵州某华泰。

协议签订后,贵州某路桥于2021年中标巩义市某康养发包项目。贵州某华泰于2021年1月11日向贵州某路桥支付了1000万元工程履约保证金。随后,双方签订《地基基础及主体工程分包合同》,将青龙山国际康养度假区相关工程分包给贵州某华泰。

2022年12月27日,贵州某华泰起诉要求解除协议并返还保证金。2023年5月25日,法院判决协议解除,但认为返还条件未成就(因巩义市某康养尚未返还贵州某路桥保证金)。2023年9月11日,法院另案判决巩义市某康养需返还贵州某路桥1000万元保证金及违约金,贵州某路桥已申请执行,但巩义市某康养至今未实际履行该判决。2023年9月12日,法院确认前述分包合同无效。

贵州某华泰认为,既然法院已判决巩义市某康养应返还保证金,贵州某路桥返还保证金的条件就已成就,遂再次起诉要求返还1000万元及利息,并要求巩义市某康养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结果:一审和二审法院均驳回贵州某华泰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认为,虽然巩义市某康养被判应返还保证金,但贵州某路桥实际尚未收到款项,因此返还贵州某华泰的条件未成就。贵州某华泰只能等贵州某路桥真正拿到钱后,再另行主张权利。

三、核心观点提示:企业如何防范“背靠背”条款陷阱
这个案子的核心问题,就藏在那句“等我收到上家钱,再付你”的约定里。很多企业觉得这种“背靠背”付款条款很公平——总包方没收到业主的钱,自然不用急着付分包方。但现实很残酷:就算法院判决上家必须付款,只要钱没真正到账,你的收款条件就不算“成就”

为什么贵州某华泰白白损失1000万?因为:

  1. “背靠背”条款不是摆设:法院尊重合同约定。本案中,协议白纸黑字写明“巩义市某康养返还后才退钱”,哪怕巩义市某康养已被判败诉,但只要贵州某路桥没实际拿到钱(比如执行中遇到困难),贵州某华泰就无权要钱。
  2. “法院判了”不等于“钱到手”:贵州某路桥虽然胜诉,但巩义市某康养可能没钱、可能拖延,执行程序可能无限期“终结本次执行”。企业常误以为“判决生效=钱能拿到”,实际上,打官司赢的是纸面权利,不是真金白银

给企业的3条救命建议

  1. 签合同时,打死别接受模糊的“背靠背”条款
    如果总包方坚持用“等我收到业主款再付你”,必须加上“最迟不超过XX天”。例如:“若60日内未收到业主款项,总包方应在第61日无条件支付”。否则,一旦业主跑路或破产,你的钱可能永远石沉大海。

  2. 主动查清“上家”的底细
    接项目前,务必查总包方和业主的信用:

    • 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是否被列为失信人;
    •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搜对方是否有大量欠款官司;
    • 要求总包方提供业主的付款担保(如银行保函)。
      本案中,若贵州某华泰早发现巩义市某康养资金链紧张,就能避免交1000万保证金。
  3. 留证据!留证据!留证据!

    • 保证金支付后,定期书面催款(微信、邮件都算),并保留记录;
    • 若总包方拖延,立即发《催告函》要求明确付款时间;
    • 一旦发现业主已停止付款,马上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别等到“钱没了才哭”。

记住:合同不是越简单越好,而是越“死”越好。一句“背靠背”可能让你血本无归,但一句“最迟60日”能救你一命。企业法务或律师把关合同,不是花冤枉钱,是给生意买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