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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交付使用即视为验收合格,业主不得拒付工程款-巩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0 巩义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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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案号:(2024)豫0181民初7869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4月22日,河南某乙公司(乙方)与巩义某甲公司(甲方)签订《工程合同》,约定甲方将其承包的位于巩义市**路河南某铝业公司耐磨地坪工程转包给乙方,乙方包工包料。工程面积约45000平方米,其中1万平方米按每平方米14元、其余按每平方米15元结算;工期从2022年4月22日至5月22日;付款方式为:金刚砂地坪完成8000平方米付72,000元,工程完工后付500,000元,验收合格后付清。合同还约定,工程竣工后乙方自检合格报请甲方验收,甲方收到验收报告7天内必须组织验收;若甲方未验收却擅自使用工程,即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委派王某驻地负责。
河南某乙公司施工完毕后,巩义某甲公司驻地负责人王某于2022年5月25日出具《某某厂房地平完工单》,载明:实际面积40900平方米,外加6吨金刚砂。案涉厂房之后已投入使用。双方确认已付工程款490,000元。微信沟通中,河南某乙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工程尾款应为88,000元(含6吨金刚砂4,800元),总计92,800元,并曾提议让对方付8万元,但巩义某甲公司未付款。巩义某甲公司以地坪开裂为由拒绝付款,但未提供证据证明质量问题完全由河南某乙公司导致。
法院判决:一审判决巩义某甲公司向河南某乙公司支付工程款92,800元及利息(按年利率3.7%计算);二审维持原判,驳回巩义某甲公司上诉。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一个关键道理:业主接收并使用工程后,即使后来发现质量问题,也不能以此为借口拒付工程款。为什么?因为合同白纸黑字写着:如果业主没验收就擅自使用工程,法律上就等于默认工程合格了。巩义某甲公司收下工程后直接投入使用,还让负责人签了完工单,这等于自己关上了“拒付工程款”的大门。后来他们说地坪开裂,但法院认为,质量问题该走保修程序解决(比如让施工方修补),而不是扣着钱不给。更关键的是,双方在微信里谈尾款时,已经把开裂问题考虑进去了(比如调低了单价),这说明业主当时心里有数,只是事后反悔。

对企业老板的实用提醒:

  1. 别“先用后验”,否则吃大亏
    很多企业觉得“工程先用着,有问题再扯皮”,但这个案子血淋淋地证明:你一用,法律就当验收合格了!下次签合同时,务必在条款里写清楚:“必须经双方书面验收后才能使用”,并且指定专人盯着验收环节。如果对方拖延验收,要立刻发书面通知(比如微信、邮件留痕),别等到工程都用烂了才想起来维权。

  2. 质量问题别当“挡箭牌”,及时走程序
    发现工程有裂缝、漏水等问题,别光在口头嚷嚷“我不付钱了”。合同里通常有保修条款(比如本案的“保修期6个月”),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拍照、发函要求整改,并保留证据。如果对方不处理,再通过法律途径索赔损失——但绝对不能直接扣工程款!本案中,巩义某甲公司就是吃了这个亏:他们明明可以要求修补,却死扛着不付款,结果法院连质量问题都懒得鉴定,直接判他们输。

  3. 结算时“让步”要留证据,别口头承诺
    微信里谈钱最危险!本案中,河南某乙公司说“让你们付8万就行”,但巩义某甲公司没抓住机会付款,后来反悔了。法院认为:口头让步只在对方及时付款时有效,拖着不付就得按原价算。所以,企业谈结算时:

    • 凡是“少要点钱”的让步,必须写进书面协议,注明“仅限X日内付款有效”;
    • 微信文字别删!它能当证据用,但别只发语音(法院不认)。

一句话总结:工程用之前必须验,验完发现问题马上留证据,钱该付还得付——质量问题走保修,别把简单事拖成官司。企业签合同时多花10分钟抠验收条款,能省下90%的诉讼麻烦!

(注:文中公司名称“巩义某甲公司”“河南某乙公司”及人名“李某”“马某”“王某”均为化名,案例细节已脱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