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武馆伤童必全额赔偿——巩义生命权、健康权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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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案号:(2024)豫0181民初10167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7月6日,周某(男,2019年出生,未满6岁)在巩义市某传播有限公司开设的武馆学习时,被该公司的教练踢伤。当天,周某被送往巩义市鲁庄镇卫生院和巩义市公立中医院检查,诊断为左锁骨骨折。医院建议可选择手术或保守治疗,周某父母选择了保守治疗。医疗费票据显示检查治疗花费454元,另购买“背背佳”辅助器材花费100元。武馆通过微信和现金向周某支付了1510元(双方确认金额)。
法院认定:武馆对周某的医疗费、营养费(1600元)、护理费(5488.77元)、交通费(200元)和辅助器材费(100元)共7842.77元承担赔偿责任,扣除已付的1510元,最终判决武馆向周某赔偿6332.77元。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三大法律风险
1. 对6岁以下儿童实行“无过错责任”,伤了就得赔!
本案中,周某未满8岁,属于法律上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规定,这类孩子在教育机构受伤,机构必须赔偿,除非能证明自己完全尽到了管理责任。武馆辩称“孩子放学后滞留是家长责任”,但法院明确指出:只要孩子还在武馆管理范围内(比如未完成接送交接),机构就得负责!尤其6岁以下孩子缺乏自我保护能力,武馆不能用“家长没及时接”当借口推责。
企业行动建议:
- 开设儿童培训业务(如武馆、早教)必须配备专人看护,下课后必须书面确认家长已接走孩子(比如签接送单、拍照留存);
- 教练严禁任何体罚或危险动作教学,否则轻则赔钱、重则担刑责。
2. 无证无照经营=自找麻烦,赔偿金额翻倍!
原告在起诉时强调武馆“无证无照经营”,虽然判决书未直接认定,但证照不全会直接导致机构无法自证“已尽管理职责”。法院在计算赔偿时,对营养期、护理期都按较高标准(80天、50天)支持,若武馆有正规资质和安全制度,完全可能降低赔偿比例。
企业行动建议:
- 开业前务必办齐《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等证件;
-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全员培训,每次课前检查场地、器材,保留检查记录——这些都可能成为“免责证据”。
3. 赔付款项必须留痕,口头承诺等于白说!
武馆声称已付2400元,但因拿不出转账记录或收据,法院只认可双方确认的1510元。企业常因“信任口头约定”吃大亏:付了钱没凭证,打官司时对方不认账,最终多赔钱!
企业行动建议:
- 支付赔偿款必须通过银行/微信转账(备注“XX赔偿款”),或让对方签收据;
- 所有沟通记录(如微信、录音)至少保存3年,避免“说不清”。
一句话总结:孩子在你这儿受伤,6岁以下基本要全赔!正规办证、管好教练、留好凭证,才能守住钱袋子。教育培训类企业务必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赔钱是小事,毁了口碑才是致命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