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业放贷人借款合同被判无效企业仍要还钱-西陵民间借贷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6 宜都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案号:(2020)鄂0502民初147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被告宜都某广商贸有限公司、宜都某顺商贸有限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张某借款,三方于2018年5月16日在宜昌市西陵区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200万元用于酒店装修,借期内利息月息1%,借款支付至借款人指定的户名吴某,账号62×××65的账户。借款期间2018年5月16日至2019年2月15日,分9期偿还。被告吴某、李某、吴某2、李某2、陈某、李某3在《借款合同》保证人栏签字担保。合同签订后,原告向吴某账户发放200万元,当日吴某应原告方要求汇款18万元到樊正账户、10万元保证金到肖丽丽账户。经双方确认,截至2020年12月10日,吴某欠原告本金117万元、利息13万元,合计130万元未清偿。

法院判决:1. 确认《借款合同》无效;2. 宜都某广商贸有限公司、宜都某顺商贸有限公司、吴某共同向张某支付130万元;3. 驳回张某其他诉讼请求(包括律师费和担保人责任)。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子给企业提了个醒:就算借款合同被判无效,企业照样要还钱! 法院为何这么判?关键在于原告张某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证据显示:张某账户在12天内流水近4000万元,对外借款9人14次,资金全是100万、50万的整数,且主要来自某支付公司。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放贷资质却专门做贷款生意的个人,其借款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但合同无效≠不用还钱!法院查实:虽然合同写了200万,但企业当天就被要求转走18万"服务费"和10万"保证金",实际只拿到172万。最终法院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判企业还130万(含部分本金和利息)。更值得注意的是:因主合同无效,所有担保人都免责了,但企业作为实际用款方仍要担责。

企业如何避开这些坑?记住这4个关键点:

  1. 认准正规渠道借钱

    • 避免找个人或来路不明的"贷款公司"。如果对方资金全是整数(如50万、100万),频繁大额转账,或要求你立即转走部分"保证金",很可能就是职业放贷人。
    • 正规做法:优先选择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必须向个人借款时,要求对方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如银行流水),并在合同中明确"无任何预先扣款"。
  2. 死守"到账金额"底线

    • 本案企业吃了大亏:合同写200万,实际到账172万。法院只认实际使用金额,但企业已损失28万却难以追回。
    • 防范口诀:"合同写多少,账户收多少;少一分不签,多一分不理"。如果对方要求预先支付费用,必须写入合同并开具发票,否则立即终止交易。
  3. 公私账户要分清

    • 本案借款直接打入法定代表人吴某个人账户,导致吴某个人也要还钱。这是典型的"公私财产混同"风险。
    • 安全做法:企业借款必须进入公司对公账户,财务记账注明"借款",避免用个人卡收付公司款项。法定代表人可在转账备注写明"代公司收款"。
  4. 证据链条不能断

    • 企业辩称"被要求转走28万",但因没保留沟通记录,差点被算作已还款。最终靠银行流水才证明实际到账金额。
    • 必做动作:
      ✅ 借款全程录音(提前告知对方);
      ✅ 保留所有转账截图,备注用途;
      ✅ 要求对方对"保证金"等出具收据;
      ✅ 每月核对还款明细并签字确认。

特别提醒:别以为担保人免责就是好事!本案企业看似"省了"担保人责任,实则因合同无效失去了利息、律师费等合法主张权利。正规合同受法律保护,无效合同却让企业陷入"钱花了、权没了"的被动局面。

融资是企业的生命线,但选错渠道就是埋雷。记住:合同无效≠债务消失,表面省钱≠实际安全。守住资金入口、管好每一笔账,才能让企业远离"借钱容易还钱难"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