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拖欠货款将按LPR1.3倍支付逾期利息-大冶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281民初887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1年4月29日,湖北某料公司与大冶某铝公司签订《销售合同》一份,约定湖北某料公司向大冶某铝公司供应普通高光粉等材料,付款方式为合同生效后,大冶某铝公司按湖北某料公司月累计送货量入库送货单为准,90日内付清货款。2023年1月11日,双方对账后在《对账单》上加盖公章,确认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冶某铝公司尚欠湖北某料公司货款3623510.97元。庭审中,湖北某料公司自认双方对账后发生了交易,但均已结清,且大冶某铝公司以退还货物、支付现金等方式支付了涉案货款542013.5元,截至起诉之日,下欠货款3081497.47元。
法院判决:大冶某铝公司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湖北某料公司货款3081497.47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3081497.47元为基数,参照中国某某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倍计算自2023年1月12日起至货款实际清偿之日止);驳回湖北某料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企业拖欠货款的成本远比想象的高!很多企业老板以为拖欠货款只是"缓一缓"的事,殊不知一旦被告上法庭,不仅要还本金,还要按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倍支付逾期利息,而且利滚利直到还清为止。
为什么这个判决对企业如此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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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付款利息有法定标准:本案中,双方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法院就直接适用了法律规定的LPR1.3倍标准。很多企业签合同时只关注货款金额和交货时间,却忽略了逾期付款的责任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就只能被动接受法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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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账确认是关键证据:本案能胜诉的关键在于双方在《对账单》上盖章确认了欠款金额。如果湖北某料公司没有这份对账单,仅凭送货单可能很难证明具体欠款数额。很多企业只注重发货,却忽视定期对账,结果账目混乱,诉讼时难以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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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出庭不等于没事:大冶某铝公司收到法院传票后选择不出庭,结果法院直接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判决其败诉。有些企业抱着"我不理你,你就拿我没办法"的想法,殊不知这恰恰放弃了为自己辩护的机会,导致法院只能根据原告的证据下判。
企业如何防范类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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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要写清楚"钱怎么付、啥时付、迟付咋办":签订买卖合同时,务必明确约定付款时间、付款方式和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建议直接写明"逾期付款按LPR的X倍(可约定1.3-1.5倍)计算违约金",这样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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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对账不能偷懒:至少每季度与客户进行一次书面对账,双方盖章确认。对账单要包含具体金额、货物明细、付款期限等信息,最好使用公司正式格式,避免手写随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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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好完整交易证据链:从签订合同、发货单、收货确认、发票到付款凭证,每个环节都要保存好。特别是电子数据(如微信聊天记录、邮件),要及时备份,必要时做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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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要及时催收:发现客户逾期付款,不要一味"给面子"拖延,应在30天内发出书面催款通知。超过90天未付款,应考虑采取法律手段,因为时间拖得越久,对方资金链问题可能越严重,追回难度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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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玩消失"别慌张:如果客户拒接电话、躲避催款,应立即收集证据准备诉讼。本案中原告虽然遇到被告不出庭的情况,但因证据充分仍获支持。记住,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执行的,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查封其银行账户、设备等资产。
最后提醒各位老板: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欠钱不还"不再是"本事",而是实实在在的法律风险。规范合同管理、重视证据留存、及时主张权利,才能在商业往来中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毕竟,赚钱不易,守钱更需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