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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签劳动合同也难逃劳动关系认定 - 钟祥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8 钟祥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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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案号:(2019)鄂0881民初38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宋某强经宋某平介绍,于2018年5月31日到钟祥市某秀米业有限公司从事搬运工作,工资实行多劳多得,按劳计酬,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18年7月1日,宋某强在为钟祥市某秀米业有限公司装车过程中受伤,此后未到该公司工作。钟祥市某秀米业有限公司支付了宋某强的工资3300元。宋某强之妻曾某梅向钟祥市某秀米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龙某银借支5000元,用于治疗宋某强伤情。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一审和二审都认定,钟祥市某秀米业有限公司与宋某强之间自2018年5月31日起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想否认关系但没成功,最终输了官司。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企业光不签合同,挡不住“事实劳动关系”被认定! 很多老板以为,只要不和员工签书面合同,就能避免责任。但法院说了:只要符合三个条件,就算没合同,劳动关系照样成立!

本案中,宋某强在米厂搬货、领工资、受管理,完全符合这三点。公司辩称“他是替宋某平代班”,却拿不出证据,结果白搭。更麻烦的是,宋某强后来受伤,公司还得承担工伤赔偿——没合同不等于没责任!

对企业来说,这案子简直是“风险警报”

  1. 别心存侥幸不签合同:口头说“临时帮忙”“代班”没用!只要员工实际干活、领工资、受管理,法院就可能认定劳动关系。一旦员工受伤或讨薪,企业兜底没商量。
  2. 工资和考勤记录必须留痕:本案公司说“3300元是给宋某平的”,但钱是宋某强老婆领的,公司拿不出转账记录或代领协议,直接败诉。企业务必用银行转账发工资,注明“工资”而非“帮忙费”,并保存考勤表、工作安排记录。
  3. 代班、临时工更要规范:如果真需要替岗(比如员工请假),必须签书面协议,写清明“代班人是谁、干几天、工资谁付”。否则法院会默认是公司直接用工。

简单三招防风险

记住:劳动关系认定看的是“实际干活”,不是“嘴上说说”。企业省了签合同的小事,可能赔上工伤赔偿的大钱。规范用工不是麻烦,而是省钱的“护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