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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入职登记表代替劳动合同无效将面临双倍工资赔偿-赤壁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赤壁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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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民事//劳动争议
案号:(2015)鄂赤壁民初字第98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程某于2014年8月1日入职赤壁市明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在精工车间工作。程某在该公司工作期间,该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在程某入职时让其填写了员工入职登记表,也未为程某缴纳社会保险。2015年2月28日程某离职。2014年8月至2015年2月,程某的月应发工资分别为2712元、4000元、3500元、3940元、3700元、3967元、2691元。2015年2月28日,该公司以程某擅自离职,对工作中的错误行为隐瞒不报,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为由,对程某处以罚款350元,并从程某2015年2月份工资中予以扣除。2015年3月17日,程某向赤壁仲裁委递交书面申诉书申请仲裁,要求:(1)该公司为程某缴纳2014年8月至2015年2月的社会保险;(2)该公司支付程某2014年8月至2015年2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25339元;(3)该公司支付程某2015年2月份被克扣工资和双倍工资差额共计700元。至2015年5月17日,赤壁仲裁委对程某的仲裁申请未作出书面受理决定,也未作出仲裁裁决。程某遂于2015年5月17日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解除程某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公司需支付程某2014年9月至2015年2月的双倍工资差额21798元;公司需返还程某2015年2月被扣工资350元;驳回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张简单的入职登记表不能当劳动合同用,否则企业可能面临双倍工资赔偿风险。很多企业老板觉得让员工填个入职表就等于签了合同,这是大错特错的想法!下面我用大白话解释企业该怎么避免这种"坑":

1. 为什么入职登记表不等于劳动合同?

企业避坑指南
✅ 入职当天必须签完整书面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和员工各执一份)
✅ 合同里要写清:具体做什么工作、每天干几小时、工资多少(基本工资+奖金)、社保怎么交、休假规则等
❌ 别再用"入职登记表+保密协议"糊弄事,这等于没签合同!

2. 不签合同会赔多少钱?算笔账你就怕了!

企业避坑指南
⏰ 员工报到当天就把合同签好,最晚不超过入职第30天
📅 建议在HR系统设置自动提醒:新员工入职25天时弹窗提示"快签合同!"
💡 小心"试用期陷阱":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合同期,不签合同照样要赔双倍工资!

3. 随意扣工资=自找麻烦

企业避坑指南
🚫 别用"罚款"吓唬员工!《劳动合同法》禁止企业随意克扣工资
✅ 真有损失要赔钱,必须同时满足:
(1)公司规章制度里明确写了哪些行为要赔钱
(2)员工入职时签字确认过这个制度
(3)有监控/记录等证据证明是员工造成的具体损失
💡 小技巧:在劳动合同里写清楚"因员工过失造成公司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比直接扣工资合法多了。

4. 社保问题:法院不管,但劳动局会罚!

企业避坑指南
🛡️ 社保不是"可以商量的事":入职当月必须开社保账户
💰 算清成本再招人:1万工资的企业实际支出约1.4万(含社保),别为省小钱惹大祸
🔍 每季度自查:打开当地人社局网站,查查员工社保是否按时足额缴纳。

给老板们的真心话

这个案子最冤的是:明某公司如果当初花10分钟签份正规合同,根本不用赔2万多。现在企业招人越来越难,千万别因小失大。记住三句话:

  1. 合同要"真签"——不是填表、不是邮件确认,必须是双方签字盖章的纸质合同
  2. 工资要"明扣"——有制度、有证据、有员工签字才能扣
  3. 社保要"当天办"——员工8月1日上班,社保必须8月增员

最后提醒:2024年起全国推行"电子劳动合同",但必须用人社部认证的平台签(比如当地人社APP)。别用微信发个PDF就当合同,那和没签一样危险!赶紧检查你的员工合同,别等员工离职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