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入职登记表代替劳动合同无效将面临双倍工资赔偿-赤壁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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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民事//劳动争议
案号:(2015)鄂赤壁民初字第98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程某于2014年8月1日入职赤壁市明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在精工车间工作。程某在该公司工作期间,该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在程某入职时让其填写了员工入职登记表,也未为程某缴纳社会保险。2015年2月28日程某离职。2014年8月至2015年2月,程某的月应发工资分别为2712元、4000元、3500元、3940元、3700元、3967元、2691元。2015年2月28日,该公司以程某擅自离职,对工作中的错误行为隐瞒不报,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为由,对程某处以罚款350元,并从程某2015年2月份工资中予以扣除。2015年3月17日,程某向赤壁仲裁委递交书面申诉书申请仲裁,要求:(1)该公司为程某缴纳2014年8月至2015年2月的社会保险;(2)该公司支付程某2014年8月至2015年2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25339元;(3)该公司支付程某2015年2月份被克扣工资和双倍工资差额共计700元。至2015年5月17日,赤壁仲裁委对程某的仲裁申请未作出书面受理决定,也未作出仲裁裁决。程某遂于2015年5月17日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解除程某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公司需支付程某2014年9月至2015年2月的双倍工资差额21798元;公司需返还程某2015年2月被扣工资350元;驳回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张简单的入职登记表不能当劳动合同用,否则企业可能面临双倍工资赔偿风险。很多企业老板觉得让员工填个入职表就等于签了合同,这是大错特错的想法!下面我用大白话解释企业该怎么避免这种"坑":
1. 为什么入职登记表不等于劳动合同?
- 关键问题:劳动合同必须包含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标准、社会保险等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第17条明确规定的)。而入职登记表通常只有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就像填个快递单子,和正式合同完全不是一回事。
- 法院怎么看:案例中法院明确指出,明某公司让程某填的入职表"不具备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且公司没告诉程某"这个表就是合同",更没给程某留一份。这就好比你去饭店吃饭,老板让你登记姓名电话,但没给你写清楚"点了什么菜、多少钱",事后却说"你填了登记表就是同意付钱",这显然说不通。
企业避坑指南:
✅ 入职当天必须签完整书面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和员工各执一份)
✅ 合同里要写清:具体做什么工作、每天干几小时、工资多少(基本工资+奖金)、社保怎么交、休假规则等
❌ 别再用"入职登记表+保密协议"糊弄事,这等于没签合同!
2. 不签合同会赔多少钱?算笔账你就怕了!
- 法律规定:员工入职后,企业必须在1个月内签合同。超过1个月不满1年没签的,要付双倍工资(从第2个月起算)。
- 案例教训:明某公司从2014年8月用程某,到2015年2月离职都没签合同,结果被判赔21798元(相当于6个月工资)。注意:第1个月(8月)不赔,但第2个月到离职当月(9月-2月)都要双倍赔!
企业避坑指南:
⏰ 员工报到当天就把合同签好,最晚不超过入职第30天
📅 建议在HR系统设置自动提醒:新员工入职25天时弹窗提示"快签合同!"
💡 小心"试用期陷阱":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合同期,不签合同照样要赔双倍工资!
3. 随意扣工资=自找麻烦
- 案例真相:公司说程某"给公司造成损失",就扣了350元工资。但法院发现:公司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损失存在,纯属"我觉得你有问题"。这就像你去修车,修理厂说"你车有隐形损伤"就多收钱,你肯定不干!
企业避坑指南:
🚫 别用"罚款"吓唬员工!《劳动合同法》禁止企业随意克扣工资
✅ 真有损失要赔钱,必须同时满足:
(1)公司规章制度里明确写了哪些行为要赔钱
(2)员工入职时签字确认过这个制度
(3)有监控/记录等证据证明是员工造成的具体损失
💡 小技巧:在劳动合同里写清楚"因员工过失造成公司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比直接扣工资合法多了。
4. 社保问题:法院不管,但劳动局会罚!
- 案例真相:程某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法院说"这不属于我们管"。但别高兴太早!法院不管≠没事。劳动监察大队随时可能查你,补缴社保+滞纳金+罚款能让你多花3倍钱!(比如应缴1万,最后可能赔3万)
企业避坑指南:
🛡️ 社保不是"可以商量的事":入职当月必须开社保账户
💰 算清成本再招人:1万工资的企业实际支出约1.4万(含社保),别为省小钱惹大祸
🔍 每季度自查:打开当地人社局网站,查查员工社保是否按时足额缴纳。
给老板们的真心话
这个案子最冤的是:明某公司如果当初花10分钟签份正规合同,根本不用赔2万多。现在企业招人越来越难,千万别因小失大。记住三句话:
- 合同要"真签"——不是填表、不是邮件确认,必须是双方签字盖章的纸质合同
- 工资要"明扣"——有制度、有证据、有员工签字才能扣
- 社保要"当天办"——员工8月1日上班,社保必须8月增员
最后提醒:2024年起全国推行"电子劳动合同",但必须用人社部认证的平台签(比如当地人社APP)。别用微信发个PDF就当合同,那和没签一样危险!赶紧检查你的员工合同,别等员工离职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