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承诺年薪有效公司必须履行责任 - 赤壁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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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19)鄂1281民初237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原告何某于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受聘于被告湖北赤壁瑞某有限公司,任公司副总经理及总工程师职务,被告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刘某荣在聘任原告时承诺支付原告税后年薪人民币每年100万元整。原告自2010年1月1日入职至2012年,连续三年与被告瑞某公司签订了一年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5年3月31日,原告向被告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并要求结清工资。被告公司经与原告结算并于2015年3月31日向原告何某提交了两份《工资清算表》:即被告以公司名义欠原告工资款88.685万元,另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刘某荣的名义欠原告工资款110万元,共计198.685万元,工资清算表上约定了该款于2015年6月份支付,并自2015年4月1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两张清算表均加盖了被告瑞某公司的印章。2015年4月17日,原告何某完成与被告交接工作手续。2016年3月2日,原告致函被告公司,要求被告支付工资,被告瑞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荣书面答复2016年9月底付清。2016年7月20日,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刘某荣变更为覃某。2016年11月14日,原告又发函被告公司要求支付下欠工资及利息,被告公司收到函后未给予答复,原告遂向赤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在劳动争议仲裁期间,被告于2017年1月5日以公司建设的两套房产抵付了原告502698元工资欠款。2018年10月26日,被告公司在法院的主持下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019年7月11日,被告资产管理人向原告送达了债权确认函,该函审核意见认为原告陈述及主张与事实不符,对债权人申报债权不予认定。原告对此审核结果有异议,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资欠款148.4152万元,并按月利率2%承担利息(从2015年4月1日至2018年10月26日止),共计利息127.6371万元;被告支付交接工作期间的报酬4.1667万元;被告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4.9170万元;以上款项合计285.136万元,由湖北赤壁瑞某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立即付清;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建议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法定代表人的口头承诺也代表公司,企业不能说"我不知道"就推卸责任! 很多企业老板以为自己随便说说没关系,或者觉得"这是前老板答应的,与我无关",但法院不会这么认为。
为什么法院判公司要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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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说的话就是公司说的话
案例中,原法定代表人刘某荣承诺给何某年薪100万元,后来公司想赖账说"实际只有60万",但法院不买账。因为刘某荣是当时的法定代表人,他在职权范围内说的话、盖的章,法律上就等于是公司说的话。就像你去银行办业务,银行经理签字的文件,银行不能说"这是我们经理个人行为,与银行无关"一样。 -
工资欠条不能随便打
公司给何某开了两份《工资清算表》,一份以公司名义,一份以刘某荣个人名义,但都盖了公司公章。这就等于公司自己承认欠钱。很多企业老板觉得"先打个条应付一下,以后再说",结果这个"条"成了法院判案的关键证据! -
员工因欠薪离职,公司要额外付补偿金
何某因为公司长期不发工资而辞职,法院判决公司不仅要付欠薪,还要额外支付近5万元的经济补偿金。这就像你去餐厅吃饭,服务员告诉你"今天没菜了",你转身走了,餐厅还得退你定金一样——因为是餐厅的问题导致你不能正常用餐。
给企业的3个实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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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薪酬必须书面约定,不能只靠口头承诺
很多企业招高管时,老板拍拍胸脯说"年薪百万没问题",结果发工资时又说"公司困难先少发点"。这样风险极大!正确做法是:- 与高管签订详细的劳动合同,明确年薪数额、支付方式
- 如果有特殊奖励或补贴,必须写入合同或补充协议
- 避免让法定代表人单独向员工作出重大承诺,应通过公司正式文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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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交接要规范,别让"帮忙交接"变"额外工资"
何某辞职后又工作了半个月才完成交接,法院判决公司要付这半个月的工资。建议企业:- 在员工提出离职时,立即书面确认交接期限(一般不超过15天)
- 明确交接期间的工作内容和报酬标准(可以按日薪计算)
- 交接完成后双方签字确认,避免日后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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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换老板不等于欠账一笔勾销
案例中公司换了法定代表人,但新老板不能说"这是前任欠的钱,与我无关"。企业要注意:- 公司债务不因法定代表人变更而消失
- 收到员工催款函要及时处理,别当"鸵鸟"装看不见
- 如果真有争议,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不是简单拒绝承认
特别提醒: 企业一旦进入破产程序,利息计算就会停止(本案例中利息只算到2018年10月26日)。这意味着欠薪拖得越久,对公司反而"越有利"——但这绝不是鼓励企业拖延!因为员工可以申请劳动监察介入,甚至向公安机关报案,企业可能面临更严重的后果。
最后记住:企业经营中,白纸黑字比口头承诺更安全,规范管理比事后补救更省钱。不要以为"小问题"可以糊弄过去,今天的"小疏忽"可能变成明天的"大赔偿"。规范用工、诚信经营,才是企业长久发展的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