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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隐瞒房产被法院查封事实继续出租,需返还租金并赔偿搬迁损失-应城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应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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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0)鄂0981民初137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5年5月1日应城某纪元物流有限公司与应城某诚化纤有限公司签订一份《仓储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面积为3100平方米钢构厂房。租赁期限自2015年5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每年租金为100000元,租金一年一次性付清。合同签订后,应城某纪元物流有限公司按应城某诚化纤有限公司的要求,将2019年租金于同年4月28日将租金40000元支付给徐某、将租金50000元支付给徐某某。同年6月25日应城某纪元物流有限公司收到应城市人民法院法律文书,要求搬出租赁的仓库。应城某纪元物流有限公司协助应城市人民法院搬出租赁的仓库,并承担搬迁费26280元。因应城某诚化纤有限公司未向应城某纪元物流有限公司退还租金和承担搬迁费用,应城某纪元物流有限公司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应城某诚化纤有限公司返还原告租金100000元,支付搬迁费26280元,合计126280元。同时驳回了原告对应城某诚化纤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和徐某某的诉讼请求。

三、防范法律风险提示

这个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出租房屋时隐瞒房产已被法院查封的事实,最终要付出"退钱+赔偿"的双重代价!

简单来说,就是应城某诚化纤公司把已经被法院查封的房子,偷偷租给了应城某纪元物流公司,收了10万元租金。结果不到两个月,法院来通知要收回房子,物流公司被迫搬家,花了2万多元搬运费。物流公司找出租方要回租金和赔偿损失,但出租方耍赖不给,最后被告上法庭。

法院是怎么判的呢?主要三点:

  1. 出租方"瞒不住"要全额退款赔偿
    法院明确指出:应城某诚化纤公司隐瞒房子是法院执行标的物的事实继续出租,这属于欺诈行为。既然房子都不能合法出租了,收的10万元租金必须全退,还要赔偿2万多元的搬家费。记住:出租前一定要查清房子"底细",别为了一时租金把自己搭进去。

  2. 公司行为个人不用"背锅"
    徐某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合同、收租金,法院认定这是"职务行为",钱进了公司口袋,责任由公司承担,个人不用赔钱。这点对企业老板很重要:签合同时一定要写明"代表公司",转账也最好走对公账户,别用自己的私人账户收钱,否则可能被当成个人债务。

  3. 中间人收款不等于承担责任
    徐某某虽然收了4万元租金,但法院认为他和物流公司没有直接合同关系,只是按公司要求代收,所以不用赔钱。这提醒我们:帮别人收钱要留证据,最好让对方写个说明"此款系XX公司委托代收",避免日后被当成共同责任人。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最后提醒:做生意要讲诚信,隐瞒房屋重大瑕疵出租,短期可能赚点租金,长期却要付出数倍赔偿。企业主们记住:合法合规才是长久经营之道,别为了一点小利丢了企业信誉!